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不断转变思路、创新机制、优化服务,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持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狠抓思想建设,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显著提升

一是精研细读深学。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班子成员个人自学、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党员干部静下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先后组织集体学习10次。二是丰富载体促学。依托本市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全局党员到康王庙、衡阳保卫战纪念馆和湘西草堂等红色景点进行党性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意识。三是强化指导督学。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督学,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等方式,"一对一"、"面对面"谈话了解干部职工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跑偏走向。运用"学习强国"、红星云等学习教育管理平台,利用案例教育、微党课等载体,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干部职工党性修养显著提升。

(二)狠抓组织建设,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城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抓工作必抓党建、管业务必管党建",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上年度党的组织建设中被评为"一级党组织"。二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学习典型事迹、缅怀革命先烈、参与文明创建等活动,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得到了明显增强。三是严格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着重从业务骨干和一线工作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年轻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员队伍活力。今年我局培养发展新党员1名。

(三)狠抓作风建设,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水平显著增强
   一是主动服务基层。组建了湃水村、月山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优秀党员主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脱产专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化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响应新农村建设和企业联手帮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树立良好政务服务形象。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局党员干部放弃春节假期,主动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用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筑起一道防疫长城,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巩卫创文,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大执法力度,城市管理再创新业绩

1.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一是以巩卫创文为契机,与县城区3281家沿街商铺重新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所有门店做到一户一签,进一步明确责任与义务,大大提高了经营户的责任心。二是持续做好市容市貌日常管理工作。一年来,我局共组织市容整治执法行动190次,共规范店面占道经营行为1050余起,劝离流动摊贩2500余起,取缔流动摊点130余处,劝阻散发各类小广告传单1100余起。三是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方案和管理目标,重拳出击,整治城区校园周边环境,今年共组织执法行动1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次,暂扣各种摊贩物品200余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个校园周边门店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执法,查处过期食品和三无产品5300余件。四是稳步推进县城赶集市场搬迁工作。为消除开云商城因赶集而形成的马路市场带来的安全隐患,营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商城环境,经我局多次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顺利完成了赶集市场搬迁工作。每逢赶集日,安排20余名执法队员加强新赶集地(紫巾社区的登山路、登峰街)和周边道路日常巡查管理,督促摊主规范摆放,确保新赶集地秩序良好、经营规范、道路畅通。五是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停放秩序整治提升行动。今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7次,劝导、规范乱停乱放车辆8000余辆,暂扣并处罚违规停放车辆900余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六是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加大共享单车停放密集区域巡查管理,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乱丢"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加强企业监管,督促各单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共治、共管"。开展文明规范养犬专项整治。今年我局印发并张贴《关于加强县城范围饲养家畜家禽管理的通告》5000份,广泛开展文明养禽养宠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我约束文明养禽养宠。因地制宜发展"地摊经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疏堵结合,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合理规划设置流动摊贩安置点,按照经营种类划分摊区,对经审批同意设置的摊位实行定位管理。制定出台了《地摊经济告知书》《衡山县公共场所设摊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最大限度释放地摊经济的活力。

2.持续推进控违拆违高压化。今年我局对违建存量清单进行了分区、分类整理,制定了控违拆违"清零"专项整治方案,配合自然资源局对城区内违建户下达相关文书。全年共计拆除违章总建筑8900余㎡;联合交通局拆除107国道公路两侧违规搭建香棚20余处;联合开云新城管委会拆除高铁站进站口两侧及安置区违规搭建钢架棚户6处。同时组织力量对铁家街、兴农街的108空违建全面彻底拆除到位,共计拆除违建2300余平方。

3.有效推进户外广告规范化。一是加强户外广告、招牌规范管理。今年共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隐患排查40余次,共清理破旧广告牌400余块,清理过时破旧横幅800余条。二是大力整治随意张贴、涂写和散发小广告行为。督促美净公司对县城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以及市政设施上张贴、悬挂的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洗清理,基本保障主次干道及巷内无乱张贴、乱涂写"牛皮癣"广告。三是科学合理设置公益广告。对照创文标准和要求,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题,大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制作公益广告牌800余块,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和育人环境,让公益广告成为衡山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加强清扫保洁,环境卫生再创新标准

1.扩大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今年,新增黄花新区、沿山公路等保洁服务路段13.3万平方米,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面积达到216.3万平方米。同时,根据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需求,对麇城路、育英街等6.7万平方米原三级保洁路段提升为二级保洁。通过加入机械化清洗,标准化保洁,路面整洁度得到有效提升。

2.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县政府要求,在开云南路紫巾社区新赶集地定点投放了大量垃圾桶及垃圾斗,新建了移动式公厕,保障了新赶集市场环卫配套设施齐全。为提升县城区居民的如厕环境,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需求,我局对水果市场、先龙花园农贸市场等一批公厕进行了升级改造,对正兴巷原旱厕按照二类公厕标准进行彻底改造。同时,针对城区公厕设施破损缺失的情况,及时完善了公厕内部各项基础设施及公厕附近的各类标识标牌,为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县城初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垃圾收运日产日清。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我局环卫所对县城内的各垃圾桶、垃圾斗的垃圾做到了每日即满即运,并按标准进行过磅压缩,统一转运到衡阳进行焚烧处理。同时对各类破损收运车进行了维修,对部分老旧的勾臂车、摆臂车进行了淘汰更新,大大提高了垃圾的整体运输率。

4、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及村组垃圾收集亭建设任务。2018年,我县启动城乡垃圾收转运一体化项目。历经两年,至2020年年底,永和、岭坡、贯塘、白果、东湖、店门、福田铺、萱洲、新桥9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先后完成,其中永和、岭坡、贯塘、白果、东湖等5座垃圾中转站已投入运行。同时为规范村民投放行为,方便村组垃圾集中收集运输,避免垃圾的非正规堆放,我县逐步在各村组内进行垃圾收集点的采点规划建设工作。至2020年底,我县各村组垃圾收集点基本建成,相关的垃圾收集桶已安排到位。

(三)科学增绿补绿,园林绿化再创新质效

1.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提标提质。一是对城区所有路段需要补栽和死亡的行道树和苗木进行了统计,并分批分次进行了及时补栽。今年共补栽地被苗木4000多个平方,铺设草皮8000多个平方。二是对县城内的花箱及时更换鲜花。全年共栽植鲜花20多万株,进一步提升了县城整体形象,彻底改变了衡山县城四季无花的现象。

2.坚持精细化、常态化养护。确保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以上。制定好季节性管护计划,对县城的绿化进行修枝剪形、施肥、淋水、除草、除虫及绿化卫生等管护工作,全年共完成病虫害防治面积10万余个平方,进行白蚁防治4000余棵,确保绿化花木的正常生长和园林绿地的美观,努力为群众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夯实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基础。

3.依法科学治绿护绿。认真强化监管审批园林绿地树木迁移、砍伐等工作。对破坏城市范围内的园林绿地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共查处破坏绿地行为4起,违规占用绿地施工3起,严格依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进行了相应处罚和赔偿,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群众爱绿护绿的意识。

(四)提升监管效能,渣土管理再创新水准

1.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管控严抓建筑工地出入口源头管理督促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要求所有工地进出口必须水泥硬化,建设标准化的洗车平台。今年衡山城区内新建自动洗车平台八处,做到开工必建,应建必建。

2.加强渣土清运处置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天候、无缝隙管理,定人定点定责。严厉查处运输车辆装载过量、随意抛撒、未密闭、带泥上路、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城区道路干净整洁。今年共组织夜间执法行动20余次,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12起,查扣违规车辆15台。

3.规范建筑渣土处置核准严格执行建筑渣土前置审批制度,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严格实行渣土运输车辆"一车一证"审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晨查、夜查方式,加大对未经审批偷运渣土、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参与渣土运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规范渣土运输行为。

4.建筑渣土消纳场建成启用为加强衡山县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环境污染等问题,由我局牵头建设的衡山县第一家建筑渣土消纳场已于8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建筑渣土消纳场(一期)可消纳渣土220万方,实现了我县建筑垃圾的定点处置、定点消纳,解决了我县建筑垃圾"无家可归"的难题,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五)践行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再创新成绩

1.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整治。一是对城区内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单位(餐饮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食堂等)进行了规范性整治。目前已督促186家饮食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今年新增安装油烟净化设施40台,安装率达到91.17%。二是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检测餐饮门店油烟排放情况,督促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做好清洗记录,形成常态化管理。始终保持餐饮油烟整治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巩固餐饮油烟整治成果,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

2.加大垃圾焚烧巡查管控。通过入户宣传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倡科学环保的处置方式;增加巡查力量,提高巡查频次,加大对垃圾焚烧、秸秆焚烧、废旧轮胎焚烧等露天焚烧的管控力度和处罚力度,减少大气污染,全年共发现并扑灭焚烧生活垃圾、枯草、树枝等浓烟明火共计150余起。

3.强化噪声污染治理。针对噪音扰民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城区商铺高音喇叭促销,沿街叫卖等噪音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商家自行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噪音污染治理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还安静于市民。今年我局共受理生活、工地噪音相关案件百余起。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开发区门店噪音扰民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没收音响16台,U盘32个,剪断室外喇叭线6根,使开发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对施工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时间的工地进行严肃处理,共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对3家超出夜间施工规定时间产生噪音的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

(六)倡导文明新风,禁炮殡改开创新形势

我局作为推进城区禁烟禁炮和殡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始终以坚定的态度、非凡的举措、严实的责任,全面推进城区禁烟禁炮和殡葬改革工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抽调十余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组建了衡山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推进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禁炮殡改联合执法大队),下设三个中队:禁炮执法中队、殡改执法中队、执法处突中队,共联系县城七个社区,专门负责禁烟禁炮和殡改改革的巡查、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教育。6月10日,全县正式启动在县城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同日,我局举行了"禁炮殡改"签名活动,结合"衡阳群众"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同步开展,进一步强化宣传、凝聚合力,营造良好开局。印发和张贴通告2000 余张、公开信4万余份、横幅100 余条,出动利用宣传车百余次,组织开展了"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禁炮殡改相关政策规定。中元节期间印发张贴倡议书、通告、公开信等3000余份,短信114000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让更多人成为禁烟禁炮和殡葬改革工作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改革者。三是加强巡查执法力度。我局禁炮殡改工作专班全天24小时不间断对县城划定区域内的商户、门店、小区、街面、背街小巷等进行巡查巡检、执勤执法,严厉打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截至目前,共解答市民咨询电话100余起,处理举报热线和各物业公司、社区网格员上报线索200余起;在经开区、瑞和花园小区、霞美新村小区、两路口等地处理3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行政拘留6起,处罚26人,没收烟花20箱、爆竹90余盘,提请县纪委监委问责一名当事人(公职人员),切实做到了"查实一起、处罚一起"。

(七)加强业务建设,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再创新高度

一是狠抓教育培训。年初,结合市局"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要求,提升执法队员的日常管理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为出发点,组织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6月邀请法律顾问对一线执法队员进行行政执法程序专题培训,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严抓队伍素质。7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准军事化训练,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敢抓善管、群众信赖的半军事化队伍。三是加强作风纪律整顿。继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和开展巡察巡视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落实,着力纠正影响城市管理形象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维护行业稳定,城市综合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顺"字抓执法体制改革。今年4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局组建了衡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渣土管理执法大队、原县园林处的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渣土和违章建筑拆除等行政执法职责予以整合,开启了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崭新篇章。同时成立数字城管中心,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城市管理科学化,助推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化、实时化、精细化、动态化发展。

(二)围绕"细"字抓建议提案办理。今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4件在规定时限内全部答复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三)围绕"稳"字抓综治信访。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综治民调和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处理12345热线工单、网络舆情和网上信访等事项,共计400余件,回复率100%,无一例赴市、省、京信访事件,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局大局稳定。在上年度获评我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四)围绕"实"字加强疫情防控。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精准研判、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城管执法大队每日全天候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周边的巡查,对占道贩卖、宰杀活禽严格管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城区各路段显目位置张贴各类《通告》和《告市民书》及防控知识共计3万余份。为防止人员集聚,取缔城区逢5逢10日赶集,并在城区设置五处流动人员体温检测点,检测流动人25000余人次。环卫所强化保洁,倾力防护。每日出动环卫工人400余人次,从早上4点到晚上11点,对城区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保洁,对城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收集清运生活垃圾100余吨;每日对城区内4个农贸市场、14座公厕、28辆垃圾运输车辆、150余个垃圾收集设施、50余个废弃口罩收集桶、11座垃圾转运站以及主次街道、卫生死角等进行洒药消毒,筑起疫情防控坚实"屏障",确保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存在的不足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需要改进和提高,一些困难需要解决。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够。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调查研究不足,未能做到深谋远虑。二是精细化水平不高。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城市顽疾未得到彻底根治。三是执法规范化不够。执法队伍培训教育方式单一,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执法形象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智能化监管不够。工作还主要停留在日常巡查执法等传统方式,借助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城市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方面还待提高。五是执法保障不足。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及城市功能的不断强化,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经费和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车辆、装备老旧等问题急待解决。

五、下年度工作思路

(一)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强化占道经营整治,严厉打击烧烤摊、小吃摊等流动摊贩侵占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强化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对中心城区各类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标识开展专项整治。对人行道车辆违停开展精细化管理、动态化巡控,进一步挖掘更多停车空间。强化文明养犬专项治理,重点限养区饲养禁养犬、无证养犬以及不拴犬链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

(二)抓紧抓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加强环卫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工作督查考核,力促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力争城区卫生质量再上一个台阶。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严格抑尘车、垃圾清运车作业流程,全面清理县城内积存垃圾,实现主次干道垃圾不落地,无暴露垃圾堆。三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率,改进环卫机械作业、人工清扫作业方式,提高环卫作业质量标准,为环卫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一是开展城管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和执法培训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权责清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实现执法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式,突出服务为先,倡导"721"工作法,即:70%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四是严明工作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资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加装电子眼、数字化处理终端、对讲机等设备,提高技术手段的应用,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构建起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参与、市民互动的格局。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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