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衡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线,按照“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健全机制,增强实效,深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推进法治衡山建设、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衡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

1继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等活动,重点加强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宣传年”活动,促进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组织党内法规专题宣讲团,深入市州、省直部门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展党内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

4认真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救助、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5突出“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深入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考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加强考法述法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局长谈法治”、年度“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评选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活动。

6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推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方式和途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以争做“最美守法青少年”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争取将县实验中学评选为“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7推进村(居)民学法用法。围绕服务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理,以元旦春节“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和12月4日全国法治宣传日暨全县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日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对村(居)干部的法治培训,继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集中培训。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村(居)法治基础设施和队伍“七个一”建设:即每一个村(居)委会有一个法治宣传长廊(广场、小游园)、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点、一所法治学校、一个法治图书角、一名法治宣传员、一名法律顾问、一批法律明白人。

三、坚持创新引领与打造品牌相结合,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开展智慧普法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改版升级的“法治湖南网”,加快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法治网络体系。利用红网普法频道、掌上法宝、时刻新闻客户端、手机报、户外大屏等法治宣传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依托“衡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资源,打造县级新媒体普法联盟。顺应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积极配合省旅发委、省司法厅开展面向全国、覆盖全省主要旅游景点的“你学法我送票锦绣潇湘任你游普法创新活动。

9组织开展普法创新大赛。积极参加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普法创新大赛,对有创意、有特色,易于理解、易于接受、易于传播、易于推广的普法创新项目予以扶持、培育,激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式和载体,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10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办好衡山报“法治衡山”专、推动衡山电视台开办“法治专题栏目(节目)。充分利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湖南日报》、《衡阳日报》等媒体宣传法治衡山建设和衡山“七五”普法工作,提高衡山普法品牌的影响力。积极参加全省“十佳普法集体”、“十佳普法人物”评选活动。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力打造以毛泽建公园、衡山西站广场为核心的全省最具特色的法治公园或广场,推动全县12个乡镇全面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公园或广场,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积极参加第三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项目”评选活动、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法治作品展演、法治小品进农村(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坚持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2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眼推进法治衡山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衡山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协调组织召开法治衡山建设推进会,总结法治衡山建设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段法治衡山建设工作任务

    13深化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进一步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督促和指导,深入开展全省优秀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法治创建先进典型。推进“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五、坚持加强领导与健全机制相结合,不断形成“大普法”工作新格局

14完善组织领导和推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考核。

    1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管理平台,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县直部门(行业)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述职测评。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16建立日常管理和考评机制。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日常管理和考评机制。认真做好全县“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和全国全省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围绕法治创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内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举办年度全县“法治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加强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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