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通知
开云商城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随着县城发展人口增加,各类商贩和农民自产自销聚集不断增多,因赶集而成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堵塞交通,严重影响市民的日常出行,存在巨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广大居民意见很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强烈呼吁取缔开云商场赶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马路市场整治的精神,配合开云商城区域道路提质改造。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方便群众,取信于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全面取缔开云商城逢五逢十赶集,将县城赶集地搬迁至紫巾社区的登峰街、登山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20年8月4号(农历6月15日)
二.搬迁地点
紫金社区登山路、登峰街。
登峰街:白云路至登山路口为百货服装区
廉租房至登山路口为自产农产品区
登山路:开云南路至登峰路口为水果区
保安庐街至登峰路口为粮油区
三.相关要求
(一)搬迁后的赶集时间仍为每月农历逢五逢十日。所有摊主应在规定时间进入紫金社区赶集地经营,并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
(二)每个摊位由环卫所收取卫生费3元,紫金社区代收取占用费2元;
(三)紫金社区赶集地将科学分类划定摊区,不设固定摊位,按照先来后到顺序占用摊位,坚持“优先农特产品摊位”原则;
(四)一个摊主经营一个摊位。公安、城管机关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占、多占或倒卖摊位的行为;
(五)对违反规定,继续在开发区违规占道摆摊经营的,城管、公安、市场等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处罚。
希望所有经营摊主及广大赶集群众自觉从大局出发,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完成县城赶集搬迁工作。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