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通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城管事业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5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中层骨干会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压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部门,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透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意识欠缺,党的领导弱化。
(1)存在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①存在党政不分现象。
整改情况: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局党组会与局务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及议事规则,分类规范做好了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纪要。
②统筹能力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协管员9-12月份工资已发放到位。2018、2019年两次招聘的协管员工资已经纳入2020年财政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工作的能力。
③对下属单位班子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组织部请示,请求配齐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和园林绿化所主任。二是不断加强对下属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④对下属单位重大事项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撤销2019年环卫所擅自下发的山环字〔2019〕2号文件,环卫所将任命人员名单重新报局党组研究审议。经党组研究同意,已重新下发任命文件。二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下属单位重大事项的监管,完善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机制,下属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命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2)存在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
①"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议事内容及规则。严格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局党组会议事范畴,按照民主集中制、依法决策、规范程序的原则进行决策。局党组会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全程参与监督。
②没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任命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已经局党组重新研究表决,一致通过。二是局党组会已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由局党组成员先发言,党组书记最后表态,严格执行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③没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9年9月"墩苗计划"人选推荐一事,已做情况说明。二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事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形成决议。
(3)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①对党中央关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部署要求传达不到
位。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党中央关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部署要求。5月局党组会、7月中层骨干会分别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②担当精神不够,推动重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向编办请示,经编办批复,已成立衡山县数字城管中心,下步将加快推进县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增强主动作为意识,全力以赴推动重点工作。
(4)存在问题:城市管理创新不够、办法不多,不能与时俱进。
①对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解决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理念,为做好文明规范有序开放"地摊经济"工作,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衡山县城管执法局疫情防控结合服务经济惠民生若干措施》和《告知书》,合理规划设置了摊点摊区,进一步规范了县城区内的摆摊设点活动。坚持疏堵结合,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做好统筹疫情防控服务经济惠民生工作。
②划行规市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深入基层开展了调研,规范有序开放夜宵摊点。拟在衡山大道盛豪广场、工业南路两侧人行道、开云南路两侧人行道设立特色美食夜宵摊区,明确经营时间为18:00-24:00。
③监管机制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监管机制,对建筑工地实行全天候、无缝隙管理,定人定点定责。二是督促所有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对新建工地严格要求安装自动洗车平台,做到开工必建,应建必建。今年上半年,衡山城区内新建自动洗车平台3处(万象、世纪名都、盛豪三期)。三是加强无证渣土运输车挂靠参运查处力度,对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撒漏、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上半年开展夜间集中执法行动共15次,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7起,扣处违规车辆15台。
④教育宣传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强化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5月,为全面推进衡山县划定区域内禁烟禁炮和殡葬改革工作,我局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禁炮殡改"万人签名活动,印发和张贴通告2000余张、公开信(传单)4万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流动宣传车、入户宣传走访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炮殡改、人人支持禁炮殡改的良好氛围。
(5)存在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弱化。
①党组会议未及时传达研究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执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四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5月,局党组召开了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会议听取了党组关于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意识形态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来下阶段继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了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按照年初制定的《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按要求开展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组成员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
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够深刻和到位,运用"学习强国"学习新思想的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强国"应用工作,用好"学习强国"教育平台,督促党员干部每日登陆学习,每月公布学习积分,对学习积分落后的进行批评教育。目前我局学习强国积分最高者已有19000多分,积分10000分以上者已有11人。二是制定了《新闻宣传奖励制度》,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撰写新闻稿和理论文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衡山城管、党政门户网等媒体,宣传新思想。三是抓好党员学习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党建工作抓而不严,党的建设缺失。
(6)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①民主生活会资料应付,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刻认识到民主生活会不同于党内的一般会议,要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领导班子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常态化。
②未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整改情况:汲取经验教训,认真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存在问题:党建基础较为薄弱。
①阵地建设缺失。
整改情况:加强阵地建设,机关支部、城管大队支部、园林绿化所支部已设立规范化的标识牌,完善了党务公开栏。
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城管大队支部、环卫所支部已严格按要求召开了支委会,并做好了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带头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三是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单位的主要内容。
③主题党日活动相关图文资料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制定党日活动方案,按规定开展好党日活动,加强党性锻炼。7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衡阳保卫战纪念馆和湘西草堂进行了参观学习。
④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各支部严格按要求做好了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存在问题:抓党员教育管理不够有力。
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重新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谈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②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各支部认真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了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实效性。6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③个别党员不参加党内活动。
整改情况:对个别党员进行了谈话,教育其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对党内活动提出明确要求,无特殊原因,党员一律不准缺席。
④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缴严格按时按标准执行。目前,各支部党费已收缴到位。二是对之前未按标准足额交纳的党费进行补缴,均已整改到位。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从严治党宽松软。
(9)存在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投放精力不足,压力传导不到位。
①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加强对班子和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3月,我局召开了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议,邀请了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长颜科军上廉政党课,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担当作为的自律意识。
②主动接受监督的认识不高。
整改情况: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认识,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局党组会,全程参与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③"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抓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④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3月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到我局上廉政党课,督促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火墙。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局党组会,着力强化监督。三是对单位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⑤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将2016年12月以来违规发放的加班、值班补助予以清退上缴。二是加强了作风纪律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
(10)存在问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①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及时运用"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了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开展了警示教育,7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前往衡山县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签订了禁毒承诺书。
②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11月10日某职工公款私存问题,经局党组会重新研究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行文并通报。二是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公开通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③单位评先评优没有原则。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局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评先评优。某职工2017年3月8日因吸毒受到开除党籍、降级、撤职的处分,不符合评先评优资格,经局党组会重新研究决定撤销其2017年度创卫先进工作者称号,收回奖金。
④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控违拆违大队违规问题,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原控违拆违大队队长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行文并通报。同时对变卖物品的收益进行收缴,上交县纪委。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教育,今年3月,党组书记亲自组织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政自律意识。
(11)存在问题: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
①违反"三定方案"自设机构和职务。
整改情况:一是撤销了城管二大队和控违拆违大队两个机构,撤销了城管大队、城管二大队、渣土执法大队、控违拆违大队教导员和指导员职务。二是严格按照新出台的"三定方案"设立机构和职务。
②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没有坚持好干部标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对个别职工出现的违纪行为,予以全局公开通报批评。对今年的中层骨干任职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制度,三个月后考核通过才正式任命。
③招聘人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以来招聘的协管员按程序补办了相关手续。二是当前已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招聘人员,并做好了向人社部门报备工作。
④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按县编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合理配备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
(12)存在问题: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
①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职工请假超过三天的,补齐了局长签字审批手续。二是环卫所2017年以来长期病休的三名职工,其中陈建湘、邓桂红两人病假到期后已返回岗位上班,曹玉霞因病(精神病)未治愈,仍在休假继续治疗,正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三是已严格按照新下发的山办通〔2020〕19号文件精神,严格离岗人员管理。
②工作纪律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工作纪律总规》,完善了《工作考勤制度》《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对职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制定了《督查制度》,局督查室开展常态化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公开通报,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③内部监管职能不强。
整改情况:制定了《督查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对违规情况做到及时通报、及时处理。6月下发《督查通报》,对单位个别违规违纪人员责成作出书面检讨,给予全局通报批评,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13)存在问题:公务用车不规范,违规问题突出。
①公务租车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租赁车辆的,须填写《公务用车租赁审批单》,如实载明起迄时间、目的地、外出人员、外出事由等情况,报相关领导签字审批。二是已严格租车费审批报销程序,杜绝汽油票抵充租车费。
②公务用车无牌照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车辆上牌一事。今年我局因紧急接管了城区垃圾清运工作,新购置了6台环卫作业车辆,已第一时间向县国资委报告,等县国资委安排新车上牌指标后统一办理环卫车辆上牌事宜。过渡期间车辆未上牌一事,我局已向交警队报告并说明了情况。二是加大对公务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积极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作业车辆逐步报废。
③存在私车公养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了对下属单位实行每月汽油费用包干制度。二是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杜绝公务卡给私车(私车公用)加油,没有公务车辆的下属单位,统一租赁车辆用于日常巡逻、执法和督查。下属单位租用车辆一律由租车公司开票报销。
(14)存在问题: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0月9日开云新城妇幼工地打架事件,批评教育了当事人,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二是制定并下发了《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践行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6月24日,衡山市民送来一面"刚正不阿 执法为民"的鲜红锦旗,对城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是6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行政执法程序专题培训会,开展了执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②行政处罚案卷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行政执法案件存在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送达回执等多处文书空白未填现象,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6月,我局邀请聘任的法律顾问进行行政执法程序专题培训。培训会上,法律顾问结合具体例子就管辖及主体确认、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实际执法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如何正确填写、使用法律文书及行政执法中应当注意的一些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进行了解答。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③行政处罚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案卷行政处罚程序倒置依法进行了纠正。二是制定了《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执法水平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开展了行政执法程序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④不按审批结果执行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执法水平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开展了执法培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纪律。二是制定《执收执罚制度》,根据依法足额组织收入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组织征缴,严禁乱收乱罚和应收不收、应罚不罚,严格执行处罚决定,禁止擅自减免收费和罚款。
⑤以收费代替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10月9日南岳区渣土车将渣土违规倒置在衡山县境内,城管二大队没有依法进行处罚,而是收取2000元渣土处理费问题已做出情况说明,并进行深刻反思。二是制定了《执收执罚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规范行使收费和罚没职权,禁止以收费代替处罚。
(15)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①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规范的附件进行了整改完善。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报账。
②大额支出无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对环卫所2019年支付消防器材款0.68万元,补齐了附件。二是开展专项清查,对大额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完善了手续。三是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财务报账。
③发票与附件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7月27日支付餐饮费发票和附件不符问题,完善了附件。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报销发票与附件不相符合的,不予报销。
④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对环卫所2018年电路维修劳务费、国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费,补齐了政府采购手续。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单位资产购置、重大项目开支等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⑤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2017年1月购买的2台空调,环卫所2019年4月购买的3台电动车,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股室、个人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对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⑥易耗品没有出库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环卫所发放的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已附领用资料台账,已下载入库管理软件,严格实行采购物品入库登记管理。二是制定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办公用品保管人,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入库验收、保管和出库登记。
⑦违反《工会法》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提取工会经费7.12万元未经审批问题已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工会账与行政账分类不明、混杂开支记账问题,已实行分类管理,分开记账。三是严格执行《工会法》规定,制定了《工会工作制度》。四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制度,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账。
(16)存在问题:差旅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①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附件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差旅费报销单附件不齐的,补齐相关附件。二是已严格落实《差旅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报账,差旅费报销须凭差旅费报销单及主办单位通知或考察学习批示文件,方可报账。
②差旅费重复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个别职工重复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全部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已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财务工作人员、分管领导严把审核关,严格杜绝重复报销。
③差旅费超标准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职工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全部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已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按照山财综〔2019〕1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交通费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④虚报差旅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职工虚报的差旅费,予以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销和领取出差相关费用。未经审批或单据不全的,财务人员拒绝报销。
(17)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
①无公函接待。
整改情况:已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一切公务接待必须凭公函,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
②无因公事由支出加班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报销的加班餐费补齐了加班时间和加班事由。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严明财经纪律,严禁报销非公事支出加班餐费。
③违规报销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2018年个人违规报销的餐饮费,全部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报销手续。
④厉行节约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了作风建设,局党组会、中层骨干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⑤党日活动超标准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7月组织45人到郴州开展党日活动中超标的住宿费用0.78万元,已由个人负担。二是进一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党日活动,严格按标准支出费用。
⑥变相发放职工福利待遇。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5月举行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6月举行的军事比赛中每人发放价值100元的纪念品,全部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发放职工福利待遇,严禁滥发乱补。
(18)存在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
①多头领取岗位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2018年违规发放的纪检监察、信访、安全生产、计生岗位津贴,全部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县有关津贴补贴文件精神和政策规范,规范岗位津贴发放项目和标准,杜绝多头领取,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②超范围发放岗位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超范围发放信访岗位津贴,已清退上交至县纪委。二是进一步学习了中央、省、市、县有关津贴补贴文件精神和政策规范,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岗位津贴,杜绝超范围发放,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③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2018年违规发放的值班加班补助已全部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津贴补贴文件精神和政策规范,杜绝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补助,强化源头管控。
④违规发放扶贫补助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2018年违规发放的扶贫补助,清退并上交县纪委。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杜绝违规发放扶贫补助。
三、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城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责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城管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城管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四个新衡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4-2819866;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59号;电子邮箱:hsxcsglhzhz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