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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大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
(二)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细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了需要获取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的方式、受理的程序、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处理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做到了便民、利民。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完善公开制度,健全配套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明确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受理、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了内部审核和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
拓展公开渠道,注重公开实效。依托党政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栏目内容,确保栏目设置涵盖了局现有的全部工作,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目的。利用12345热线,了解群众诉求,并及时回应。不定期通过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县局2017年度绩效考评方案中,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五)开展学习培训
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公开水平。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始终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2017年,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工作进展8条、通知公告4条、领导信息1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财务2条、公开年报1条,公开指南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
1、县党政门户网站。2017年我局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上就“工作进展、通知公告、机构信息、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十大模块,主动公开信息23条,为群众和其它组织获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12345政府热线。通过12345政府热线,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投诉转办件共计86件,其中:涉及违法建设3件,噪音扰民46件,市容、环境保护16件,其他21件,全部做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并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结率达100%。
3、其他渠道。我局充分利用报纸、执法岗亭LED显示屏、户外广告栏、宣传栏等媒介,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使群众能及时获得政务信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城管法制工作微信群,及时向市城管局报送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主要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与市县要求、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深入,存在着应敷差事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单位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群众对政府网站的认知度和依赖度依然较低。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主动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民众关注的热点政务信息和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解读。二是鼓励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公共查阅点、政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栏等途径,加大宣传的力度,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七、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