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政办发[2015]60号),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是主管全县国有资产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中心职能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监管。落实贯彻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收缴和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盘活、经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参与县属投融资平台的组建、整合和监管。
二、基本情况
衡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资股、企资股、绩效考核股。无下设机构,共有编制12人,现在职8人(2018年12月),无离退休人员,无公务用车。
三、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9.4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1.75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130.25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99.02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17.6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3.36万元和项目费支出14.27万元。基本支出用于日常单位工作运行,包括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国有资产动态系统维护、扶贫。
基本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人员经费支出83.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3.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98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9.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
3、结转结余:2018年结转结余为13.6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资金支付申请滞后,造成没有及时付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33万元,为公务接待费,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用,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2.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49万元。
附表:
1、2018年衡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含三公经费支出表)
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