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发[2002]4号)精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衡山县委员会(简称衡山县团委)是县委、县政府联系青年的群众团体,级别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行使中共衡山县委赋予的领导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订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实施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和法规,协助中共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活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提高青少年政治思想、科学文化素质;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领导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县内外青少年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二、衡山县团委机构概况
衡山县团委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少工委),无下设机构,定机关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名,截止2018年底,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4人,无退休人员,无公务用车。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收入为经费拨款61.33万元;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1.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3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万元,经营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1.33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3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7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项目支出 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1.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五四活动、少先队工作、青少年维权、团组织建设、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9年办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日常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3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没有变化。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衡山县团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
2019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附表:
预算对外公开表(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