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山发[2002]4号)精神,衡山县委宣传部为县委工作机构,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宣传部门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制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县直各单位和全县各乡镇党委的宣传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教育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协调、指导全县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的工作;主管衡山报社、衡山新闻网站(红网衡山县分站)、衡山手机报、新闻办;对县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指导。

4.负责全县对上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对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5.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县文体广新局,代管县新华书店。

6.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县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

7.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推行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

8.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系统的股级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干事)的任免提出建议意见;制订全县各级各单位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新闻系列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

9.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理教党教组、宣传文艺组、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2.下设机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衡山新闻网站(红网衡山县分站)

县委宣传部现有行政编制8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个。年底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退休人员5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8张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总收入473.37万元,较上年增长13.04%。

支出情况:总支出412.58万元,较上年减少1.73%。

结余情况:截止2016年底累计结余143.2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总收入473.37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470.37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41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0万元,项目支出261.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入47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58万元。

总支出40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58万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43.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支出合计38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0万元(人员经费124.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74万元),项目支出233.7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合计:3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2016年我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车费用6.55万元,公务接待费7.3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8万元,支出24.58万元。主要用于《湖南日报》建设美丽幸福新衡山宣传费和县第十次党代会宣传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包括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方面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6.74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18万元,主要是购买相机;其余10.56万元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主要是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舞台、电子屏、灯光、音响等设备的租赁、搭建5.76万元以及第十次党代会宣传4.8万元的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资产总额23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14万元,固定资产71.83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县委宣传部主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一是抓理论武装。县委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3次,邀请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舆情处处长彭永和省委党校教授、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张友良等专家学者为县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迎接了全省讲师团系统“三新进基层巡回宣讲”。二是抓新闻宣传。全年在省以上媒体发稿200多篇次,在省级以上龙头新闻单位发正面宣传稿45篇次。全年举办了萱洲油菜花节、情定山竹百合花节等4次重大外宣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全年监控各类网上舆情信息(含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247条,协助相关部门网上回复群众来信98篇。三是抓文明创建。推荐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4个,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8个,评选10个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举办了衡山县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暨庆元旦文艺演出,表彰了15名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向各级报送身边好人线索300余条,推荐李岳辉、宋国清、肖志洪、黄小妹4人入选2016年度“湖南好人榜”,其中肖志洪、黄小妹入选“中国好人榜”参评。推荐罗学云、李伟娥、肖志洪、罗正中、曹星参加衡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 衡阳好人”评选获奖。四、抓文艺宣传。发放县文艺创作奖励扶持资金12万元。举办了“欢乐潇湘 幸福衡山”暨庆祝建党95周年大型群众文艺汇演。县原创节目《工会是我娘屋里人》荣获2016年全省群众文艺汇演决赛二等奖和优秀创作奖。组织参加了第三届衡阳市国家公务员书法展,2人获三等奖。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附件:衡山县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10001_20170815114656554_(公开附件)衡山县县委宣传部2016决算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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