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五)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二、部门概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发[2002]4号)精神,衡山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是县委、县政府联系妇女的群众团体。级别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机关定行政编制5名,2016年在职在编人员3人,无退休人员。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衡山县妇女联合会收入决算总额为692,640.1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8,357.00元,上年结转收入14,283.10元。
2016年衡山县妇女联合会支出决算总额为688,796.50元,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688,796.50元(工资福利支出179,83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3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709.5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283.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00.00元,其他支出82,873.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43.60。
收支平衡。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衡山县妇女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工商联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工资福利支出179,834.00元,其中:基本工资76,920.00元,津补贴65,646.06元,奖金14,10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83.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380.00元,其中:办公费29,786.70元,印刷费29,936.00元,水费425.00元,邮电费42,901.00元,差旅费15,309.00元,维修费24,700.00元,会议费36,351.00元,培训费6,785.30元,公务接待费11,052.00元,劳务费27,613.00元,委托业务费7,390.00元,其他交通费11,6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709.50元,其中:救济费101,920.00元,住房公积金23,469.50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共11,05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052.00元(单位无公车)。为提倡节约,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4.75%。
衡山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2日
10001_20170808170120430_2016年决算01-1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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