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衡山县县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山发【2002】4号)精神,设置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部门职能职责

㈠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的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调查研究。

㈡提出关于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负责县直各单位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编制、人事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㈢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㈣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乡镇和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订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㈤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工作干部的培训。

㈥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指导部分拔尖专业人才开展有关活动。

㈦承办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辖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组、干部组、干部监督组、干部人才组和干部档案室7个内设机构县直机关工委属县委直属归口组织部管理的正科实职机构,下设3二级机构:基层办、党员教育中心、党代表联络办。

实有在职人数20人,财政供养在职20人,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收支概括

组织部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是指部本级的情况。收入仅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统一管理的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年初预算数20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171.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拨款18.7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预算拨款8.22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拨款5.64万元。收入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了32.2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政策性工资提标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年初预算数20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0.9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万元)、项目支出63.90万元。支出较2016年增加32.2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政策性工资提标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4.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3.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专项活动开展等。其中:党建网及组工网运行维护工作专项12万元,主要用于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升级等人才信息库建设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人才信息库建设,包括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购置、信息录入、后台维护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拨款77.4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13.77万元、维护维修费5万元、会议费4.1万元、培训费6万元、劳务费3.7万元及水电、差旅、福利、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较2016年预算(62.52万元)增加了14.88万元,增加19.2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一般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较2016年预算(15.7万元)减少0.03万元,减少比率0.19%,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控制接待所发生费用支出,参加车改后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重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5万(多媒体触控系统建设12万元、县委县政府视频会议室建设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led显示屏、多媒体触控屏、电脑、音响设备等。部门预算资金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信息库建设购买服务器、显示器、音响设备等。

4、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修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5日

附件:衡山县组织部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衡山县委组织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10001_20170504172023209_衡山县组织部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10001_20170504172032429_衡山县委组织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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