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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共衡山县委党校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决算数 | ||
合 计 | 6.74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2、公务接待支出 | 2.72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4.02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2 | ||
备注:1、本表填列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数。 | |||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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