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办公用房的改造、维修和调配工作;做好办公用房产权登记工作。
(2)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的车辆调度、车辆运行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的日常工作。
(3)负责接待范围内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大家重要客人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县直机关各单位和乡镇做好重要接待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全县后勤保障制度和服务标准。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办公设备采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办公设备采购、公务接待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县四大家机关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物业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机关文电、会务、机要、财务、档案、督查、信息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教育培训、保密、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文明创建、扶贫、绩效考核、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和公务接待工作。
(2)计划财务股。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资调薪工作;会同有关股室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办公设备采购、办公用房维修和接待等专项资金。
(3)采购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设备的采购事务工作;承担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机关事务的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协助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4)接待股。负责接待范围内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大家重要客人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和国有企业做好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中心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5)公务用车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的维修维护、车辆登记、年审、购买保险等运行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协助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车辆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
(6)后勤股。负责县四大家机关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后勤保障制度和服务标准;协调处理相关物业管理与服务纠纷;协助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的登记、调剂使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办公用房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后勤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3、人员编制
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负责人6名。
4、所属事业单位设置
衡山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任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等日常工作;负责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人员管理、教育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单位工作项目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79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了原接待处新增了人员和工作任务。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4.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9.6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业务经费39.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工作等方面;节能节耗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节耗宣传工作经费等;公车平台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工作人员经费及办公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比2019年预算9万元增加3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了人员。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持平。
政府采购情况
为厉行节约,规范管理,部门预算中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5、预算绩效目标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4万元,项目支出69.6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2020年预算对外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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