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委编办2019年决算编制说明

山财呈字〔2016〕  号                   签发人:曹时国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衡山县编办


一、部门职责

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部署,拟订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㈡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㈢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分类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科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审定全县股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㈣审核全县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研究提出县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县本级与乡镇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县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县直党政机关股级机构、乡镇机关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㈤审核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县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县直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出全县党政群机关、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县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用编的事前申报、事后备案工作。

㈥拟订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县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㈦负责县直机关、乡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和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和分析工作。

㈧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省市编办授权管理的垂直管理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信用监管和年度报告公开,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㈨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各乡镇、县直机关执行"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方案)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相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和相关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的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全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上级编办授权管理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全县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承担受理、审核,报批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十三)完成县委、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山县编办内设综合股等3个股室,下设衡山县机构编制事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山县编办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即办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2019年衡山县编办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0.84万元。与去年117.96万元相比,增加72.88万元,增长61.78%;支出总计181.47万元。与去年120万元相比,增加61.47万元,增长51.23%;收支增长主要是因为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重点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72万元,占99.43%,其他收入(机关往来款)0.11万元,占比0.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9万元,占61.44%;项目支出69.97万元,占38.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0.72万元。与去年117.96万元相比,增加72.76万元,增长61.6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1.47万元。与去年120万元相比,增加61.47万元,增长51.23%;收支增长主要是因为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重点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47万元,增长51.23%,主要是因为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重点工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86万元,占91.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4.37万元,占2.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86万元,占91.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占6.19%

卫生健康支出4.37万元,占2.41%

年初预算为119.2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重点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医保、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4.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4.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四风",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重点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162人次,主要是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机构编制管理日常业务。通过2019年第三次县编委会修订《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强化编委会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严明机构编制管理纪律,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编制,无超编进人、变相增加领导职数现象。结合实名制数据库建设与完善,强化规范日常办事流程。充分利用实名制数据库的电子管理与手工台账管理相结合,及时补充更新,出入编手续做到有据可依,有底可查。2019年,我县行政编制未突破省里下达的限额,事业编制数未突破2012年核定总量,不存在未按程序和全县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的情况。

(二)积极稳妥推进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

1.加强学习,充分调研,拟定《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认真学习领会机构改革精神,组织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及《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理解、领会党政机构改革精神,对标中央、省市,理顺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框架。全面厘清机构编制底数,建立台账,摸清全县机构数、领导职数、编制数、实有人数。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借鉴改革试点茶陵县、湘潭县、韶山市等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先进经验,初步拟定《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

2.加强衔接,按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在2019年3月8日,我县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配合做好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改革各项工作。在部门"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积极与上级沟通、与县直部门衔接,及时召开部门"三定"规定培训会,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确保各部门权责清晰,上下一致。严格按市里批复的领导职数核定我县领导职数,根据衡山实际对行政编制数进行重新调整,及时出台36个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不含公安局)。

3.做好人员转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口径,严明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出台人员转隶工作方案,召开人员转隶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员转隶工作平稳过渡,转隶人员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4.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我县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结合衡山实际,经市批准后,严格设置副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将党政机构改革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对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做好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工作。

(三)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1.结合衡山实际,草拟《衡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上级精神,我县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乡镇,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衡山实际,召开了乡镇机构改革座谈会,充分听取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意见,草拟了《衡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方案中明确了各乡镇类别、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2.制定乡镇"三定"规定。认真制定乡镇三定"规定",各乡镇设置6办3中心1大队,对每个机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在全县范围内,在编制限额内对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进行了调整优化,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核定各乡镇领导职数。

3.推动四权下放。我办按照上级精神和口径,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不下放财政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和乡镇学校、卫生院。根据《衡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县直原站所主管部门列出下放"人、财、物、事"清单,各职能部门协助做好乡镇事业站所"人财物事"的下放工作。我办负责牵头乡镇机构改革事业站所人员转隶工作,通过与县直单位、乡镇沟通衔接,弄清各乡镇事业站人员名单,积极稳妥做好乡镇机构人员转隶工作。

(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精神,我县着手准备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改革工作,一是摸清含执法职能的机构编制底数,按照上级要求,向省市上报相关机构编制数据。二是到全县各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单位意见,尽可能在改革中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三是积极与上级沟通,根据市报省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改革方案,及时草拟县里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并及时与市对接及时修改,待省批复市里方案后,再正式上报县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领域改革方案。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9.21万元增加62.26万元,增长52.22%。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重点工作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85万元,用于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三定"规定培训会、人员转隶、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等相关会议共6次,人数352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新增空调2台,打印机1台,台式机1台

,手提电脑1台,投影仪1台,共约2.87万元。批次和单价均未达到政府采购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编制管理日常业务。通过2019年第三次县编委会修订《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强化编委会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严明机构编制管理纪律,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编制,无超编进人、变相增加领导职数现象。结合实名制数据库建设与完善,强化规范日常办事流程。充分利用实名制数据库的电子管理与手工台账管理相结合,及时补充更新,出入编手续做到有据可依,有底可查。2019年,我县行政编制未突破省里下达的限额,事业编制数未突破2012年核定总量,不存在未按程序和全县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的情况。

(二)积极稳妥推进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

1.加强学习,充分调研,拟定《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认真学习领会机构改革精神,组织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及《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理解、领会党政机构改革精神,对标中央、省市,理顺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框架。全面厘清机构编制底数,建立台账,摸清全县机构数、领导职数、编制数、实有人数。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借鉴改革试点茶陵县、湘潭县、韶山市等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先进经验,初步拟定《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

2.加强衔接,按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在2019年3月8日,我县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办严格按省市批复设置机构,负责做好公章刻制、"三定"规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工作,配合做好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改革各项工作。在部门"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积极与上级沟通、与县直部门衔接,及时召开部门"三定"规定培训会,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确保各部门权责清晰,上下一致。严格按市里批复的领导职数核定我县领导职数,根据衡山实际对行政编制数进行重新调整,及时出台36个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不含公安局)。

3.做好人员转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口径,严明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出台人员转隶工作方案,召开人员转隶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员转隶工作平稳过渡,转隶人员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4.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我县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结合衡山实际,经市批准后,严格设置副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将党政机构改革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对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做好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工作。

(三)稳步高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1.结合衡山实际,草拟《衡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上级精神,我县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乡镇,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衡山实际,召开了乡镇机构改革座谈会,充分听取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意见,草拟了《衡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方案中明确了各乡镇类别、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2.制定乡镇"三定"规定。认真制定乡镇三定"规定",各乡镇设置6办3中心1大队,对每个机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在全县范围内,在编制限额内对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进行了调整优化,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核定各乡镇领导职数。

3.推动四权下放。我办按照上级精神和口径,下放原国土、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经管、林业、村镇建设、文化、广播、劳保、计生、安监、扶贫等站所的人、财、物、事,不下放财政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和乡镇学校、卫生院。根据《衡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县直原站所主管部门列出下放"人、财、物、事"清单,各职能部门协助做好乡镇事业站所"人财物事"的下放工作。我办负责牵头乡镇机构改革事业站所人员转隶工作,通过与县直单位、乡镇沟通衔接,弄清各乡镇事业站人员名单,积极稳妥做好乡镇机构人员转隶工作。

(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精神,我县着手准备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改革工作,一是摸清含执法职能的机构编制底数,按照上级要求,向省市上报相关机构编制数据。二是到全县各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单位意见,尽可能在改革中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三是积极与上级沟通,根据市报省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改革方案,及时草拟县里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并及时与市对接及时修改,待省批复市里方案后,再正式上报县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领域改革方案。


附件:2019年衡山县编办决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表

部门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县委编办2019决算公开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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