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巡察工作情况;
(二)负责对接上级巡视巡察办、巡视巡察组的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三)负责统筹、管理、协调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承担县委各项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察督办、情况通报、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
(五)负责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服务;
(六)负责对上级巡视巡察办、巡视巡察组、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七)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举报和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办《关于设立中共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衡编办﹝2017﹞33号)和县委常委会、县编委会研究决定,设立中共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3个内设机构(综合室、督察室、联络室),县委巡察办机关行政编制暂定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巡察组3个,行政编制暂定1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山县委巡察办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9.15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9.15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68万元,占90.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占4.9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万元,占2.47 %;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占2.3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4.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 46.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08万元,上升504%,主要是今年将项目支出纳入了年度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75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公车,因此没有相关费用的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巡察业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巡察业务相关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1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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