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山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衡山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3月9日在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曹时国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支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596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85168 万元的101.68%,比上年增加9868万元,增长12.8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293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104.58%,比上年增加7073万元,增长12.5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525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92.01%,比上年增加1742万元,增长11.0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778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103.18%,比上年增加1053万元,增长22.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943万元,比上年增加34451万元,增长18.47%。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1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79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92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64268万元。

(二)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2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2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9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28万元,调入资金3236万元,收入共计25996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20943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28154万元),上解支出8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90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266万元(其中:债务转贷结余7897万元),支出共计259968万元,公共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1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64万元,收入共计39118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793万元,调出资金323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89万元,支出共计39118万元,基金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三)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1、收入保持平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考验,财政部门明确收入任务,强化征管措施,细化目标考核,抓好分解落实。想方设法帮助重点税源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加财政收入。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国税、地税、矿资办、国土局等征管主体,形成财税征管合力,确保收入均衡入库。2015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596万元,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超人大法定任务1428万元,增长12.86%,税占比为64.55%。

2、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坚持民生导向,突出资金保障,2015年全县民生支出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4061万元,及时发放高中、中职助学金566万元,安排 1193万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持续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各种惠民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惠民补贴8522 万元;支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918 万元;实施精准扶贫,安排专项扶贫经费2504万元落实社保提标扩面政策。连续11年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发放1672元;发放城乡低保金4627万元,城市和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125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从 320元提高到380元。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1500套,发放租赁补贴资金400万元。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工业园区发展资金9000万元,交通公路建设资金8000万元,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元,毛泽建公园、南马线改造等重点项目按期竣工。城内主干道全部油化、亮化,城外主干线全部改造畅通,城乡居住环境明显改善。防控债务风险。归还开云新城五洲风采、黄花新区省财润公司、工业园区干部融资等借款近3亿元,逐步消化政府债务,衡山政府负债率控制在绿色安全区间。此外,财政注入5000万元支持县信用联社改制,建立农村商业银行。

3、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全口径编制三本预算。预算执行中严格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非特大、重大事项中途一般不调整预算。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5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对重点项目支出实行跟踪问效。推进预算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50项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提高预算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财政监督。开展财政综合执法检查,追缴财政收入1075万元,对109个单位处罚215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成采购预算9781万元,实际采购8767万元,节约率10.37%。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审结项目440个,审核资金总额8亿元,核减金额1.2亿元,核减率14.6%。

4、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将社保类专户从13个撤并成3个,将非税收入过渡户进行归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严格把好国库支付审核关,支付总额8.4亿元。拒绝不合理支付申请163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采取相应盘活措施,发挥存量资金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禁止任何单位擅自举债,全县政府性债务总额由年初13.8亿元减少到13.3亿元,净减5000万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启动县中医院医疗设备、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两个PPP项目。

2015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财政工作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特别是近年来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和民生保障的提标扩面,财政保障难度加大;政府偿债压力增加,政府性债务仍存在一定风险隐患;财政改革任务繁重,推进改革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严格按新《预算法》要求,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2016年收支预算安排

1、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公共财政收入安排95256万元,比上年增加8660万元,增长1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7170万元,比上年增加3877万元,增长6.13%;上划中央税收安排21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692万元,增长21.07%;上划省级税收安排68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91万元,增长18.88%。一般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安排38591万元,比上年增加5992万元,增长18.38 %;非税收入安排28579万元,比上年减少2115万元,下降6.89%

——公共财政支出安排170181万元(不含非经常性专项转移支付),同口径增加15601万元,增长15.56%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71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388万元,收入共计17155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70181万元,上解支出1377万元,支出共计171558万元,公共财政收支体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403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1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03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381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安排1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安排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7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7444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66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1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31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42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858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3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2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170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9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19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4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88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823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9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225万元。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结余2737万元。

(三)收支预算安排说明

收入方面:全省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安排8%,全市安排10%,考虑到稳增长、促发展的需要,县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安排10%,比全省平均增幅高2个百分点,与市持平。

支出方面: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

1保工资。一是保障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全额预算到位。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资金保障。

2、保运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行政性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保证各部门基本运转需要,逐步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经费困难状况,加大基层运转保障力度,村级运转经费安排7万元,城区社区经费安排15万元,乡镇社区经费安排8万元。

3、保民生。一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经费3738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4.95%,占财政支出的21.97%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安排社会保障经费33213万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上级政策要求配套的全部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三是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安排文体事业经费3285万元,重点保证“村村响”、“户户通”、“政府买单、群众看戏”、“全民健身”等文化惠民活动。四是推进住房保障建设,安排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资金3641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875万元,改善弱势群体住房条件。

4、促发展。一是安排服务实体经济资金14388万元,落实企业优惠政策,政府贴息支持企业技改,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二是安排三农发展资金34903万元,重点用于农业公共服务、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治安防护和精准扶贫等。三是安排城市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073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三、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加强财源建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培育和发展新产业。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支持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加快生产达效,帮助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巩固重点税源。二是支持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打造集聚平台。大力推进开云新城、黄花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支持招商引资,灵活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四是支持争资跑项,抓住中央提出的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一系列政策,主动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衔接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五是支持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积极推行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供水、供气、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加强收入调度,及时召开财政收入通报会、协调会、督办会,掌握收入动态。二是强化财税征管机制,继续发挥财政牵头作用,完善财税联动、部门联动征管机制,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到大税源不放,小税源不漏,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三是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四是加大国土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力度,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福祉。把握重点支出方向,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一是重点向民生倾斜。着力守住民生底线,尤其保障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加大教育均衡发展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继续支持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大力支持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提高就业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二是重点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市政配套设施。三是重点向基层倾斜。保障基层单位和乡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四)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理财水平。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级单位预算编制管理,减少预算单位,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手段,提高资金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继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政府预算报告在人大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公开,各单位预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公开,切实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四是防控财政风险。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五)突出监管重点,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建立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二是重点监督涉农资金、民生资金、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从严把好财政投资评审关。三是加大财政专项检查力度,规范津补贴发放,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建立相应长效管理机制,严肃财经纪律,防止乱补滥发和“四风”问题反弹。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监督下,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完成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衡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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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_20160812101715557_报告附表(1).xls

10001_20160914110615405_2016年衡山县一般公共预算表及经济分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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