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山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衡山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5日在衡山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曹时国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3年财政总收入完成69753万元,为年度预算66133万元的105.47%,比上年60121万元增加9632万元,增长16.0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2600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113.88%,比上年增加7454万元,增长16.5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724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87.95%,比上年增加1953万元,增长16.59%;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429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79.01%,比上年增加225万元,增长7.02%。

分部门完成情况:

国税局完成16101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18180万元的88.56%,比上年增加2590万元,增长19.17%;

地税局完成29943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27369万元的109.40%,比上年增加7630万元,增长34.20%;

财政局完成23709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20584万元的115.18%,比上年减少588万元,下降2.42%。

一般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8283万元,比上年增加7772万元,增长37.89%;非税收入完成24317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下降1.29%。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3年财政总支出完成158335万元,比上年139373万元增加18962万元,增长13.61%。

(三)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

1、加强收入征管,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抓日常征管,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财税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征管机制,实行按月调度,及时组织收入入库。县政府对国、地、财和矿资办实行“分季考核,奖罚兑现”,对重点执收执罚单位实行收入与安排经费挂钩,充分调动了征收部门的积极性。财政牵头组织开展财税稽查,税务部门定期开展了税负评估和税收优惠政策大检查,财政部门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追缴非税收入1860万元。同时,注重研究政策,准确把握上级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争资跑项,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013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补助收入突破10亿元。

2、打造公共财政,做好财力保障。一保运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实行公用经费零增长,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削减15%,车辆运行经费和其他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加大了乡镇机关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确保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二保民生。据全年统计,财政民生支出突破9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5%,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等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度增长。保障了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和离退休养老金、生活补贴发放到位;提高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居民医保补贴标准;发放了高龄老人和孤儿生活补助;通过 “一卡通”信息化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8000余万元;推进了173个行政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三促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共安排了工业发展基金4000万元,全力支持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的吸引力和承载力;积极调度资金支持旧城改造、文明县城创建、抗旱救灾等重点工作。

3、强化财政监管,保证资金安全使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实行收支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更加透明、科学;试点推行7个单位8个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事前、事中评价延伸,逐步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管理;所有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加强公务消费支出监管。严格财政资金拨付审核,全年办理国库直接支付69195万元,授权支付10606万元,拒绝不合理支付1428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834万元,经过评审核减财政投资工程资金8332万元;结合“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严格按程序办事,提高财政服务质量。

总体来说,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良好,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65%,与省考核目标(80%)比较还有一段差距;公共财政支出增幅大,刚性要求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地方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可低估等,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植财源,全力组织财税收入,做大收入规模;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收入质量,提高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完善部门综合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关于2014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安排

1、公共财政收入安排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79518万元,比上年增加9765万元,增长1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58730万元,比上年增加6130万元,增长11.65%;上划中央税收安排16406万元,比上年增加2682万元,增长19.54%;上划省级税收安排4382万元,比上年增加953万元,增长27.79%。一般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安排33002万元,比上年增加4719万元,增长16.68 %;非税收入安排25728万元,比上年增加1411万元,增长5.80%。

分部门收入安排:

国税局收入19160万元,比上年增加3059万元,增长19%。

地税局收入35333万元,比上年增加5390万元,增长18%。

财政局收入250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16万元,增长5.55%。

2、公共财政支出安排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安排135788万元(不包括非经常性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334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9754万元,同口径增加12514万元,增长15.81%。一般预算支出按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安排如下:

1)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12434万元,同口径(下同)比上年增加1259万元,增长11.40%。

2)国防支出1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30%。

3)公共安全支出55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57万元,增长38.57%。

4)教育支出2919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6万元,增长30.61%。

5)科学技术支出1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16.2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8万元,比上年增加280万元,增长26.5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09万元,比上年增加2366万元,增长34.56%。

8)医疗卫生支出168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3万元,增长11.80%。

9)节能环保支出1186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8.30%。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86万元,比上年减少3004万元,下降38.07%。(主要是将部分城市建设和城市建设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11)农林水事务支出90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44万元,增长24.47%。

12)交通运输支出2265万元,比上年增加612万元,增长36.97%。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57万元,比上年减少1475万元,下降53.99%。(主要是将部分支持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69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增长6.50%。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73万元,比上年增加78万元,增长26.70%。

16)住房保障支出1674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03万元,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7.68%。

18)预备费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9)其他支出16431万元,比上年增加3716万元,增长29.22%。(主要为非税收入成本支出)

3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财政总收入13578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87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058万元;财政总支出13578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334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5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关于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安排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1710万元,其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6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70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2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1710万元,主要安排土地开发支出、县城建设、城市建设贷款还本付息、工业园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关于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特点

1、推进两项改革。一是实行全面综合预算。统筹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综合安排部门预算支出,对同等性质单位预算标准保持一致,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2014年是我县第一次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这既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预算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整预算体系的需要;也是做实公共财政收入,避免虚增财力,有利于上级转移支付增加的需要;还是县情的需要,交通公路建设、城市建设及贷款还本付息等部分列入基金预算支出,避免公共财政出现赤字。

2、体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保工资,落实第二步津补贴政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对2013年第二步津补贴提标部分和2014年津补贴列入预算。对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通过综合预算安排到位,不留缺口。落实全额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保运转,保证各部门基本运转需要,逐步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经费困难状况。保民生,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安排教育支出2.92亿元,比上年增长30.61%;增加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支出,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6888万元,增长11.80%,社会保障支出28009万元,增长34.56%。保发展,围绕“一体两翼”战略,安排各项促进发展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县城建设、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政府性融资还本付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3、贯彻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九条规定”、县委“十二条禁令”,从严控制差旅费、公务用车、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注重基层运转。安排村级运转经费2092万元(含居委会经费),比上年增加344万元,村均达到6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乡镇政府经费适度增加,主要突出对乡镇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支持。

(四)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1、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培植财源创收,积极扶持现有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促其做大做强,为财税增收多做贡献;积极支持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年纳税过千万元的工业企业落户衡山,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盘活资产增收,加强国有公房、单位门面出租、矿产资源开采、城市广告经营权的管理,重点做好土地开发收益征管,加大土地储备和开发力度,严格征地拆迁补偿评审,规范土地交易秩序,降低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土地纯收益。依法税收征管,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增强自觉纳税意识,开展纳税评估,加强稽查,建立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税费征管体制。开展税收和非税收入清查,规范日常征管行为,严禁擅自减免,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

2、规范支出有保有压。继续加大保障力度,优先保障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教师工资和政策性待遇,对2013年第二步津补贴提标部分在春节前补发到位。保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支出。规范开支范围和标准,推行公务卡消费结算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行政性经费零增长。规范津补贴发放,第二步津补贴政策到位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禁乱补、乱发、乱开支。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加大对基层公共经费的保障力度,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保障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强化监管依法依规。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增加绩效评价的单位和项目,对一些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大额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并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全程跟踪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突出重点工程项目和财政资金到位的检查验收和竣工评审,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涉农减负和惠农补贴发放的监管,确保惠农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到位,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全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一事一议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政府债务规模管理与风险预警机制,实行政府债务偿还预算管理,严禁擅自举债,从严控制新增债务。成立地方性债务管理机构,加强债务管理,继续加大财政借款清收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对财政政策、收支预决算、业务办理程序、管理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对财政的监督。

4、优化服务尽职尽责。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业务工作按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制,建立服务对象考评财政工作机制。发挥财政职能,为各部门、各单位争资跑项服务,帮助做好项目申报基础工作,主动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衔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提升财政工作形象。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真抓实干,创新图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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