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一、关于衡山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人大预算批复决议
第二部分
一、2021年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二、衡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公开套表(共17张表)
表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表十一: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十四: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十五: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十七:“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1、税收返还
2、一般性转移支付
3、专项转移支付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4、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关于衡山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16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柳红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有力保障了“三保”支出,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441万元,比上年增加3247万元,增长2.7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875万元,比上年增加4873万元,增长6.6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945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0.3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4112万元,比上年减少1659万元,下降4.6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9520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2万元,增长6.3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8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0960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完成15588万元,上年结余91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0万元,收入共计30966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520万元,上解支出43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39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21万元,支出总计30844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22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7604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完成27800万元,上年结余347万元,调入资金153万元,收入共计10229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835万元,上解支出30万元,支出总计10186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3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266万元,上年结余36152万元,支出完成6758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283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8万元,支出完成 48万元,全年收支体现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年度决算批复后,还会有些变化。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204372万元。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60942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740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177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74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591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07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715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43430万元,其中:教育1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67万元、卫生健康1478万元、节能环保6363万元、农林水10434 万元、交通运输1867万元、住房保障11330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全县政府债务总额228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5300万元,专项债务83200万元。分类情况是:公路22700万元,市政建设92400万元,土地储备3500万元,保障性住房20800万元,政权建设300万元,教育2600万元,文化1500万元,医疗卫生10100万元,社会保障4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400万元,农林水利建设150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1400万元,其他70900万元。
二、2020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一)收入稳步增长。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441万元,比上年增加3247万元,增长2.75%,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3803万元,税占比77.2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8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73万元,增长6.67%,位居全市前三。非税收入完成27638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35.49%,比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达到省市考核指标要求。
(二)支出保障有力。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95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192万元,增长6.31%。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70%以上,工资和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保障了绩效考核奖金、车改补助政策执行,提高了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及时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和乡村基层运转经费,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三)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优先保障防控经费。全年共拨付资金2217万元,为全县防疫工作大局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节假日专人值班,全天在线响应,保障资金即时申请,即时拨付。三是做好政策调控。迅速出台紧急采购政策,开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采购程序。四是稳定市场主体。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推动出台“县六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项目建设提质增速。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支持产业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全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6户,比上年增加8户。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湘江街等7个旧城改造项目,支持开云新城、白南高速、开云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全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三是全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落实惠农补助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五)大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一是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企业人员养老金实现“十六连调”,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水平直接挂钩。二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县疾控中心完成整体搬迁,支持人民医院综合楼、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建设,增强县级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三是办好普惠性教育。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完成一批薄弱学校改造,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城区大班额全部化解。四是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安排中小河流治理资金,推进黑臭水沟治理,乡镇建立垃圾中转站,村组垃圾收集点基本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比例达90%以上。五是助力平安衡山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支持扫黑除恶、禁毒反恐、社区矫正等工作,全面提高城乡治安防控能力。
(六)“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一是脱贫攻坚夺取全胜。全年扶贫资金投入9397万元,优先做好扶贫项目的实施验收和财政评审工作,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债务风险防控取得积极成效。预算安排还本付息专项资金,争取各类债券32000万元,减轻重点项目建设压力。截至2020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567400万元,负债率175.6%,为全省黄色风险提示区。三是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支持自保区复绿复垦工作,开展湘江流域禁渔退捕和垃圾场综合治理行动,安排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经费,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全面推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七)财政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坚决贯彻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7100万元,切实增强市场获得感。二是完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开展部门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将结果向县人大、县政府报告。对27个项目进行现场评价,涉及资金总额56275万元,建议调减预算13064万元。三是积极推动电子财政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运行平台正式上线,预算单位、银行与财政部门数据实现全程网络交互,有力提升了财政运行效率。四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报表,全面摸清政府家底,积极处置优质资产。
(八)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大力压减非生产性支出。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原则,严守省委划定“六条红线”,各类支出压减15%以上。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收回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近1000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6518万元,全部统筹进行安排。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执行采购预算17465万元,实际支出采购额15687万元,节约资金1778万元,节约率10.18%。四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评审项目795个,审核金额130300万元,审定金额115600万元,审减金额14700万元,审减率11.28%。五是完善“一卡通”发放体系。加强“一卡通”基础数据采集,基本民生资金直接到人,累计发放金额16063万元。六是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数据全部上网,260项民生资金录入互联网+监督”平台,涉及金额71667万元。七是开展财务专项检查。配合县纪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清理违规发放补助行为。
2020年全县财政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困难。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疫情防控常态化,各类减收因素增多,财政增收压力非常大。二是收支矛盾尖锐。各类政策性待遇不断增加,项目建设需要推进,民生保障不能放缓,保支出任务艰巨。三是管理绩效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需要更加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研判,既要把困难估计的更加充分一些,又要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严防财政运行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四个新衡山”建设,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在明确预算编制指导思想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地方财政运行面临的困难:一是经济运行处于恢复性增长阶段。国际贸易摩擦问题长期存在,国内大循环正处于建设期,加之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新兴财源难以接续,财税收入增长根基不够稳固。二是上级支持地方经济政策趋紧。去年受疫情影响,中央出台了一些系列刺激经济发展政策,加大对地方特殊转移支付力度,债券安排向基层倾斜。今年,虽然积极的财政政策没有变,但是支持地方财政走出困境的力度没有加大。三是债务风险防控压力持续存在。目前我县政府性债务虽然处于可控区间内,但原有债务到了还本付息高峰期,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新的运转机制还需探索,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基于以上要素考虑,今年预算编制主要体现科学规范、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究绩效、公开透明五项基本原则,更要注重把握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三保”要求,坚决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2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37万元,增长9.5%。其中,上划中央税收安排39645万元,比上年增加5533万元,增长16.22%;上划省级税收安排10397万元,比上年增加942万元,增长9.9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82936万元,比上年增加5062万元,增长6.5%。地方税收收入安排56396万元,比上年增加6160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高于去年同期3.4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安排265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98万元。全年税收收入安排106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2635万元,税收占全县GDP总量的比重达5.95%以上。
分部门收入安排:税务部门收入安排111538万元,同口径增加13952万元,增长14.3%。财政部门收入安排21440万元,同口径减少2415万元,下降10.1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0622万元(不含非经常性专项转移支付),同口径增加12394万元,增长7.56%。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829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714万元,调入资金25000万元,收入共计24665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0622万元,上解支出6028万元,支出总计2466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95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5500万元(含调出资金2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156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945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结余210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0万元(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压实征管主体责任,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提高收入质量。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积极培育财源。落实“高质量产业建设年”和“企业联手帮扶年”要求,优化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吸引更多投资。四是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中央、省在地方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等方面政策,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协调对接,争取更多支持。
(二)科学保障“三保”支出。一是优先“三保”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收回力度,推进暂付款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预决算决议,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减贫致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二是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得到全面落实,有效遏制耕地抛荒,防止耕地“补粮化”,落实各种农业补贴、惠农政策,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三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紧扣“旅游兴县”目标,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延展路网骨架,改善农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品质。四是整合涉农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监控,督促主体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一是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加快县级医疗项目建设,增加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补助,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二是优化教育、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公办学校教育和薄弱学校改造,发展公平而有质量教育。增强村级活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帮扶力度,合理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四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重点民生工程和城市干道建设,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提升城镇建设品质。五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垃圾转运一体化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理念,严格按照实际需要安排预算项目,清理非必要预算支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二是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化建设。明确支出定额管理要求,逐步建成标准化支出体系,切实增强预算方案的前瞻性、科学性。三是深化绩效财政理念。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四是落实国资改革要求。继续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完善国资报告和成果运用机制,盘活存量国有资产。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以《预算法》为蓝本,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严格依法理财。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通过调整支出等方式,督促行政事业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债务。加强对融资担保行为监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加大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四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超预算不予采购”。五是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及时核实更换信息,强化动态化管理,保障民生资金发放到位。六是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四个新衡山”建设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2021年3月18日人大预算批复决议(附件一)
第二部分
衡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编 制 草 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严防财政运行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四个新衡山”建设,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编制原则
(一)对标对表,科学规范。按新《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都应纳入预算,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打破支出基数概念和固化格局,推行零基预算管理。
(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科学合理地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降低非税收入返还比例,增加县级可用财力,遵循“以收定支”的基本原则,保证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三)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持续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整合归并零星项目,清理功能重叠、作用不突出、与政策导向不相适应的项目。
(四)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预算安排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又考虑政策需要和财力状况,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防范债务风险,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五)强化监督、讲求绩效。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预算编制与上年预算执行效果挂钩,对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的项目,相应核减或者取消。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坚持无预算、超预算不予采购。
(六)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完善预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专项资金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
三、全年预算收支计划安排
(一)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的安排
1、公共财政收入安排。202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132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37万元,增长9.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82936万元,比上年增加5061万元,增长6.5%;上划中央税收安排39645万元,比上年增加5533万元,增长16.22%;上划省级税收安排10397万元,比上年增加942万元,增长9.96%。一般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安排56396万元,比上年增加6159万元,增长12.26 %;非税收入安排265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98万元,下降3.97 %。
分部门收入安排:
税务局收入111538万元,较完成数增加13952万元,增长14.3%。
财政局收入21440万元,较完成数减少2415万元,下降10.1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0622万元(不含非经常性专项转移支付),同口径增加12394万元,增长7.56%。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829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714万元,调入资金25000万元,收入共计24665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0622万元,上解支出6028万元,支出总计2466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二)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安排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95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5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7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500万元,调出资金2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体现平衡。
(三)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安排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156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92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945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4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92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102万元。
(四)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安排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0万元。
四、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
2021年财政供养的一级预算单位81个(减少1个),二级预算单位7个(增加1个)。
(二)县本级预算安排口径
基本支出
1、工资和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按2020年11月份在职人数、编制数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基本工资标准进行安排。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6%进行安排。
3、职业年金缴费:按单位本年实际退休人员应缴纳数安排,不纳入部门预算,预留1700万元。
4、基本医疗保险。按照2020年11月份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8%进行安排。
5、住房公积金:按照2020年11月份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2%安排。
6、年终奖金(十三个月工资):按照2020年11月份基本工资安排。
7、乡镇工作补贴: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数据安排预算,等审批核算后由单位按实发放。
8、抚恤费: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单位抚恤人数、金额安排。
9、退休的人员经费:按照社保所全额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数2000元/人、年安排。
10、公用经费安排标准
(1)公用经费按照定员定额要求,行政单位公用经费12000/人,事业单位10000/人。
(2)人平经费包干单位公用经费安排:公安局、交警队、按人平3万元/年安排,司法局机关按人平2.2万元/年;纪委人平2.91万元/年;审计局人平2.68万元/年;编办人平 2万元/年;财政局人平2万元/年;发改局人平 2万元/年。
(3)消防大队公用经费安排:按核定编制人数30人,人平9万元/年(增加0.5万元/年)。
(4)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按核定学生人数,小学650元/人、年(增加50元/人、年),初中850元/人、年(增加50元/人、年),高中1000元/人、年。不列入部门预算,列入基本民生项目支出。
11、公务用车经费安排标准,按照公车改革方案,参改单位以上年安排渠道和标准按保留车辆数安排。
有用车编制并配置了公务用车的全额预算单位按照保留车辆1万元/年、车的标准安排公务用车维护经费。
12、交通费。参公单位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按照2020年审批数据安排预算,等审批核算后由单位按实发放。事业单位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财政不作安排,由单位在其他资金和结余资金中按实发放。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原则上只安排业务工作经费(包含职工教育培训费1.5%、职工福利费2.5%、工会费2%),只减不增;
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优先保证国家标准的基本民生项目,对其他项目进行清理,取消一次性项目,归并减少54个项目1.4亿元,对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效益不高、使用不力的部门,相应核减其年度预算规模,特别是三定方案上明确的职责范围内安排工作经费坚决取消归并;上年安排的项目需要保留的一定要提供文件依据。同时加强部门新增项目管理,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从严控制新增事项。
对新增项目都要上报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必须安排的项目;二是县委常委会或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安排的项目;三是由于收费项目取消需要增加的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安排重点
一般公共服务:财税事业费2800万元、政府采购资金3000万元(基金)。
国防支出:人防工程建设资金700万元。
公共安全:协警工资及运转经费1463万元,公安专项经费1227万元,城乡网络视频防护系统900万元(基金)。
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841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182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2429万元,普通教育专项支出3023万元,教育费附加307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549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600万元,就业创业补贴1950万元,城乡低保补助3738万元,农村五保供养1722万元,对企业养老保险的补助105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63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02万元、卫生医药体制改革经费30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0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补助14033万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1350万元。
节能环保: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整治及新农村建设2000万元(基金),城乡污水处理2000万元(基金)、环境保护及矿山治理2000万元(基金)。
城乡社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一体化运营费用2500万元(基金)、城市建设资金1000万元(基金),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资金2000万元(基金)。
农林水事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3231万元,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金2600万元,粮食生产发展3500万,扶贫资金4578万元,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1000万元(基金)。
交通运输:公路建设资金4000万元(基金)。
住房保障: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322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875万元。
其他:预备费1700万元,还本付息12000万元,企业发展20000万元。
(三)乡镇预算安排口径
人员支出:按照2020年11月份在职人数、编制数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安排。
公用经费:公用经费14000元/人(增加2000元/人)。
专项经费:原则上按照上年项目安排,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有省市文件依据。
衡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公开套表(附件二,共17张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衡山县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1387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361万元,增长7.47%。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5235万元。其中: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684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149万元;
其他返还性收入1402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109826万元,比上年增加7060万元,增长6.43%。其中:
1、 均衡性转移支付39906万元, 比上年增加7641万元,增长19.15%;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4057万元,比上年增加4773万元,增长33.95%;
3、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15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23653万元,比上年增加14449万元,增长13.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 比上年增增加0万元,增长0%;
2、教育支出4527万元, 比上年增加473万元,增长10.45%;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411万元,比上年减少51万元,降低11.04%;
4、社会保障和就业3617万元,比上年减少3604万元,降低49.9%;
5、卫生健康6191万元,比上年增加1801万元,增长29.09%;
6、农林水3081万元,比上年减少925万元,降低23.09%。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0年,政府债务总限额23.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2亿元。截止202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5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32亿元。
(二)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2020年,衡山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4.34亿元(含再融资债券),其中:发行一般债券1.56亿元,专项债券2.78亿元,平均期限10年,平均利率3.76%。
2020年衡山县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0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4亿元,专项债务0亿元。
2020年衡山县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0.7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5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2亿元。
(三)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数
2021年,衡山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数2.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1.86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0.81亿元。
(四)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我县收到地方新增债券资金35600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向环保、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等与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相关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倾斜,与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加大教育、棚户区改造等有考核要求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新增债券引导和带动作用,为稳定经济、改善民生加力增效,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1)衡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1100万。
(2)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小水库除险加固697万。
(3)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中心敬老院建设700万。
(4)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1103万。
(5)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000万。
(6)G240长青至白果公路改建1000万。
(7)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1500万。
(8)衡山县先农社区先农花园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000万。
(9)衡山县公办幼儿园建设及改造项目500万。
(9)衡山县殡仪馆及寿岳陵园建设项目7000万。
(10)衡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8000万。
(11)南岳衡山文旅特色小镇(八里小镇)12000万。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经县财政局汇总,县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万元)。
2021年县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较去年下降480万元,主要是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下大力强化制度建设。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单独设立预算绩效评价股,由局长亲自主管,并与预算股合暑办公,从预算编制开始一同布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既有组织保障,又有经费保障,从而更好的开展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结合实际,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先后制定下发《衡山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山财绩【2020】177号)、《衡山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山财绩【2020】178号)、《衡山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山财绩【2020】179号)等文件,明确了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原则、依据、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组织管理、工作程序、相关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规范了标准文本等系列措施。
3、2020年按照省厅的部署,聚焦实际问题,全面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首先我们加强宣传,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制定专栏,大力宣传绩效管理政策和内容,在会计管理股组织的会计后续教育培训班上,专题讲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预算单位充分认识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让全县财务人员懂得“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从预算绩效目标的填报的基础工作开始,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在部门预算软件中设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包括项目设立依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预期结果、核心评价体系等,与部门预算同步报送,同步审核。单位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
(二)、增强管控,认真组织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2020年,要求各部门、单位集中对1-12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监控汇总分析。预算执行单位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在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强化约束,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单位绩效自评,2020年9月,为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资金使用效益,下发《关于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20】176号),要求全县88个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财政局业务股室和绩效管理股,目前54个单位按要求完成,34个单位未按要求完成,对未完成的单位在年底绩效考核中扣0.5分。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和单位自评情况,下发《关于对2019年度部分县级财政支出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现场绩效评价的通知》(山财绩【2020】180号)文件,并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南宏丰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达成协议,于2020年9月20日开始,对27个部门预算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现场绩效评价,着重挑选27个涉及扶贫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单位进行现场评价。
2、现场评价是本次评价的重要手段,在自评与审核的基础上,核查旨在进一步甄别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修正指标评分,为各部门整体财政资金绩效评分提供更贴近实际情况的依据,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本次现场评价重点项目个数27个,评价财政资金总额56275.24万元,尚未支出的资金额度(截止现场评价日)12931.79万元,挤占、挪用资金总额117.82万元,虚报冒领、多头申报资金总额4万元,建议调减预算3064万元。
(四)、规范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1、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具体执行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将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2020年度党群工作部门财政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总分100分,预算绩效管理占12分,对未按要求开展县级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扣0.5分;填报内容不完整、指标不详细、数字不准确的扣0.5分;专项资金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扣0.5分;绩效自评工作未按时按质量完成的,扣0.5分;评价结果未公开的扣0.5分。由绩效管理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各位进行评分,交局党组讨论考核评分。
2、结合实际,力争逐步将财政资金管理,由传统的单纯计划管理模式转移到绩效管理模式上来,将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与本机构应承担的绩效产出目标相衔接,建立起以政府绩效为导向的理财观、用财观,全面优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预算申请和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与绩效监督。
五、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本级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如下,上级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及相关政策办法在专项资金公示中进行单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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