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财政局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2020年,我围绕全财政工作任务和财政改革重点,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财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一)完善执法配套制度

  一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执法案件审理审核决定办法》,规范执法案件办理内部程序,发布了县财政局《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我法制审核覆盖行政执法事项。二是制定发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我行政执法公示的原则、内容,规范公示程序和分工三是认真学习省厅修订发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根据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执法文书的格式进行了完善,确保我各类执法文书全面、准确、规范。

  )落实执法公示制度

在事前公示方面,局办公大厅电子显示屏专门开设行政执法信息专栏,执法依据、流程、重点检查事项名单、法制审核目录等执法信息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实时更新。2020年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检查前公开被检查单位名单,发布检查通知。在事中公示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告知执法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法定权利义务。在事后公开方面,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

  (三)继续实行法制审核全覆盖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基础上,我坚持自我加压,实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2020年做出的1件行政处罚决定、1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全部经法制审核,均未发生法律风险事件。

  (四)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

行政检查、处理处罚的办理通过文字形式全流程记录,同时配合执法案卷管理相应制度,全面记录执法过程和结果。

  二、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提升执法规范性

  2020年度,我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无超越职权违法执法案件发生。执法人员名单及所在执法机构均全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着力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培训,2020年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核决定办法、政府采购监管等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依法执法。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管理

近年来我持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梳理执法依据。结合财政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清理财政行政执法依据并在局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县政府党政门户网站公开。分解执法职权。按照省厅修订完善后的《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核决定办法》《财政检查审理工作规程》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将内部执法机构、执法监督机构的职权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强化内部控制将执法室、单位内控内审明确为执法决定作出的必要环节,严把内控内审关口,进一步降低行政执法行为法律风险。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由法制机构牵头进行执法案卷的自我评查,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制机构的整改建议对执法案卷进行规范化整改。

2020年,我切实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通过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财经秩序在对会计监督检查、对政府采专项检查中,行政执法行为合理适当行政执法决定对较轻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戒均充分体现宽严并济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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