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简化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程序,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县财政局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工考)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考核,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突出业绩的原则,对考核工作的合规性、公平性、真实性负责。按照"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考核、确定、公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发证"的程序进行,全局系统参照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和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二、对象范围
(一)考核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二)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三)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四)凡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设置而未完成的事业单位应在完成岗位设置后,才能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三、报考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含)或高中(含)以上学历。
(一)晋升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五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竟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五年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五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五年内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二)晋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申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五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近五年内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五年内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五年内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三)晋升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申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五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近五年内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五年内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四)晋升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申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五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或近五年内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五年内获得市州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五)晋升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申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四、方法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财政局人事股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财政局人事股牵头组织实施,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三)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考察与考试相结合,以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可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并结合所在单位日常和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技术业务水平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进行,由县财政局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形式自主确定。
(四)考核合格人员确认、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财政局人事股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报县财政局党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五)待遇兑现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晋升岗位等级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实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从聘用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直接认定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直接认定是指退伍(随军家属)或退役人员首次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后的技能等级直接认定,以及原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工作首次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后的工人的技能等级直接认定。
财政局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以下条件,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等级确认及公示、备案、工资待遇兑现的程序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已取得部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其以下等级证书)的退伍军人或随军家属,退伍前或转入地方工作前持证服务满5年的,本年度考核合格,按已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
(二)已在外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取得工勤技能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由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原工勤技能等考核证书原件及原考核地入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工勤技能考核档案资料依法认定。
(三)工作年限满2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退役军人,可申报工勤技能三级岗位的认定。
(四)工作年限满1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退役军人,可申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认定。
(五)工作年限不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不满10年的工人、退役军人,试用期满且本上年度考核合格,可申报工勤技能五级岗位的认定。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 13日至 9月30 日
(二)考核时间:(技能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待定)
六、组织领导
成立衡山县财政局工勤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红军
副组长:李佳云 陈伟新 龙秀生 彭长利
成员:吴志高 彭秋荣 欧岚 曾毅维
(一)资格审核组:人员 彭秋荣 欧岚
工作职责:对考核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资料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初审结束后,报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考核信息发布及联络工作。
(二)综合组:人员 吴志高 曾毅维
工作职责:考核结束后,及时公示考核结果,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下发确认工岗位等级资格文件,并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工资待遇文书。
七、工作要求
本次工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事关广大工勤人员的切实利益。全局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调研究,妥善处理;在工考权限下放期间,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考核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半年。
附件: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直接认定审批表
衡山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考核登记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岗位(级别)
申报工种
填表时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
参加工作 时间 | 健康状况 | |||||||||||||
所在单位 | ||||||||||||||
现等级岗位 情况 | 现(工作)岗位 | 归属行业 | ||||||||||||
技术 | 技术 | 工种 | ||||||||||||
现等级工种 | 本工种岗位累 | |||||||||||||
申请考核 工种及岗位 | 归属行业 | 申请考核 岗位等级 | ||||||||||||
工种代码 | ||||||||||||||
主要工作 | 年 月至 年 月 | 在何单位 | 从事何工种 | |||||||||||
日常考核 情况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年 | 年 | 年 | |||||||||||
主要技术工作业绩(生产成就、技术攻关、指导传授技艺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 | |||
破格申报条件(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著、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 |||
个人 申请 | 本人所填报的上述资料 真实有效,符合申报岗位所需的考核条件。如有虚假陈述,承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 位意见 | 经审查核实,该同志以上情况属实,符合工勤技能 ( )级岗位考核申报条件。 核查人(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
单位主管部门 意见 | 同意该同志参加工勤技能()级岗位考核。 单位(章) 年 月 日 |
考核成绩 | 思想政治表现 | 工作生产业绩 | 技术业务水平 | |
理论知识 | 操作技能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经考核,该同志符合工勤技能()级岗位资格。 单位(章) | |||
单位主管 部门意见 | 同意确认该同志符合工勤技能()级岗位资格。 单位(章) | |||
备 注 |
说明:本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一式三份(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件2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直接认定表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
出生年月 | 文化 程度 | 参加工作 时间 | ||||||
本岗位工作年限 | 本工种年限 | |||||||
近3年度 考核情况 | ||||||||
现等级岗位技术等级情况 | 现工作岗位 | 归属行业 | ||||||
技术工种 | 工种代码 | |||||||
技术等级 | 本等级工作年限 | |||||||
获得证书 情况 | 核发单位及时间 | |||||||
申请 认定 工种 | 归属行业 | 申请认定技术等级 | ||||||
工种代码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