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财政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7月至8月,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衡山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1月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山县财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书记戴新贤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21,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0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省、市、县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结合财政局职能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出台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2.进驻事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进驻事项涉及业务股室。研究确定财政部门"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招标上限值评审""施工图预算或招标上限值审查"等四项综合窗授权事项的负责受理的业务股室、初审及审批,责任股室理清授权事项的事项类型、办件类型、办件频次、办结时限等程序,提升服务能力。二是清查自行收件原因。经过业务股室自查,财政四项综合窗授权事项均有对应国、省平台统一受理。三是加强信息共享。由业务股室协同行政审批股在国、省平台办理相关事项时,同步在市政一体化系统进行信息共享灵活运用文字描述、文件扫描件上传或平台互登等多种方式,每周对有关收件的信息进行数据共享,保障办理人及时、准确知悉办理事项的过程和结果。

3.人员进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人员设置。在财政系统人事调整之后,确定行政审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二是明确岗位职责。为确保职能窗口正常开展工作,财政派驻三人至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严格遵守业务流程和办结时限等规定有序、快速的办理业务。三是明确工作纪律。驻政务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肃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考勤打卡等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4."大综窗"改革督办函,问题整改未落实。

整改情况1.事项进驻不到位问题:见问题22.人员进驻不规范问题:见问题3

5. 高频、低频进驻事项网上办理覆盖率不达标。

整改情况由于财政四项综合窗授权事项均有对应国、省平台办理(详见问题2),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财政立行立改,截至2022年底,已实现高频、低频进驻事项网上办理覆盖率达到100%

6."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实施方案》,邀请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局领导通过"亲身办""陪同办""坐窗办"等方式体验业务办理全过程,梳理走流程过程中发现的堵点、痛点。二是对标对表整改问题。行政审批股对照问题清单,改进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财政局及行政审批局。以行动的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服务企业群众能力

7.未实质性组织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服务超市,未开展中介服务规范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以衡山县财政局作为委托人在中介服务超市进行入驻注册,并授权委托专人负责在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办理中介服务项目采购申请、选取确认、业务洽谈、合同签订等工作。二是督促相关机构进行入驻注册。根据财政部门中介服务事项统计,共有两项业务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两项业务所涉及提供服务中介机构都不属于衡山县域内机构,不由县级负责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工作财政将督促事项申请机构在限定期限内进行委托人入驻注册。三是根据财政部门中介服务事项,督促衡山县域内业务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入驻注册。

8.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办理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针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出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政务热线办理流程,提高政务热线办件质量和效率,确保来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100%

9.赋码入企工作未严格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入企人员。企业股梳理赋码入企人员名单(10人),清单内的工作人员可以依规进行访企公务活动。防止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的问题。二是明确赋码入企程序。为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平台功能,让赋码保护机制收到实效,对有资质访企的工作人员进行"赋码"保护平台操作培训,熟悉相关业务。三是严格按照赋码入企要求开展工作。赋码保护机制坚持平台"全覆盖"、过程"全留痕"、频次"全透明"原则对违反赋码保护机制的股室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0.信用信息公共平台数据报送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布置,设专人分管,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设专人联络工作。二是明确信用信息公告平台需报送数据目录。三是按相关要求,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及"信用衡山"等平台公示。四是相关业务股室在进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性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业务时,进行信用核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年底考核。

11.互联网+监管工作数据录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录入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数据。二是及时更新执法数据。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率和执法人员活跃度达标。截至22年底 ,我局互联网+监管覆盖率、数据准确率、已达100%,执法人员活跃度达到90.53%。

12.自查自纠报告内容空洞。

整改情况:提高认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1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结算慢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评审效率。加强评审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已入库委托评审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和业务考核,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修订管理办法修订《衡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暂行)》山政办发〔202213号文件,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在源头上减少变更动因。三是优化工作流程。要求建设单位送交财评评审的结算资料须先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集中整改,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收到了较好效果。下一步,局党组将更加积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严格抓常抓严抓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高质量推动工作落实。继续压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着力在强化党建引领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执行上见成效,在深化内部管理上有起色,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出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23730。


中共衡山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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