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 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和《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湘振局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以我省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 6900 元/年为依据,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 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 9 类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 2020 年脱贫的贫困户(县乡村振兴局提供名单);②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 6900 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县统计局提供名单);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民政局提供名单);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县民政局提供名单);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县残联提供名单);⑥ 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县教育局提供名单);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县就业局提供名单);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县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医保局、卫健局、县交警队等相关部门提供名单);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多次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县乡村振兴局提供名单)重点人群名单需提前确定,由以上部门分类提供。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 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 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内容上,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区域上,要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 2

的乡镇和行政村。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中打印基础信息对照表,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核实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采集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排查方式

(一)动员基层力量全面排查。组织县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力量,全面开展排查。对可入户排查的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户或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要分类建立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 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 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自主申报。

(三)加强部门筛查预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及时筛查预警信息,提高排查工作实效,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时间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4月30日前完成)。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细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乡镇培训村,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0日前完成)。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 一般不超过 15 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信息采集录入(5月31日前完成)。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数据清洗(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完成后, 省乡村振兴局将下发问题数据清单,各乡镇要对照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进一步提升系统数据质量。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2日前完成)。乡镇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含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形势研判及处置情况), 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和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乡村振兴局

(六)县重点督查(5月20日至5月27日)。分三个组,抽调乡镇人员参加,交叉检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强化调度指导。乡镇要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把 握各阶段时间节点,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合理分配人员力量,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

(三)减轻基层负担。要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的预警信息,对近一个月内核处的预警风险信息,可直接使用而不再入户核实;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采取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衡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2 年 4 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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