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衡山县农村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扶贫工作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
(二)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和内容。
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办将工作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进展、人事信息和财政信息等作为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重点做好以精准扶贫政策文件、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脱贫名单公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
(三)情况及统计数据
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领导信息2条,规划计划4条,政策文件6条,通知公告8条,工作进展4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事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办对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办于2017年11月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由于刚刚接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说经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相关扶贫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二是扶贫领域典型优秀案例较为缺乏;三是扶贫资金公示还不够充分。2018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国家和本县重点推进领域的信息公开要求。在扶贫信息公开方面,全面、规范公开扶贫领域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及时有效更新信息。
三是适应新媒体的特点,从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出发,优化、整合政务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和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衡山县农村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