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除煤、电、油以外的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全县市场状况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改革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综合调控目标。

  (十五)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计划;指导和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制定、调整全县重要商品与重要收费;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审验;依法查处商品和服务,以及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为。

  (十八)开展成本调查、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研究;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价格及收费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协调处理价格纠纷。

  (十九)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全县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稳,做好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指导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做好政府使用基金的参谋。

  (二十)根据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下达的有关计划、目标、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并协调、指导、督促实施。

  (二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县发改局编制数35人,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股、重点办、招投标办、价格检查局等部门。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单位预算收入371.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27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3.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单位支出预算3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75万元,项目支出74.7万元。

2016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附件1: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附件3: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件4: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10001_20160421162819762_发改局预算对外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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