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span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6px;">山财呈字〔2016〕  号                   签发人:曹时国</span>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协调地方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区域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制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规划,承担需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能;负责做好全县投融资领域与利用外资项目的指导、协调工作;安排各级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县内外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九)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协作工作。  

(十)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一)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三)研究拟定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四)拟订或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十五)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上级制定的价格改革规划、计划,制定本县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十六)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 

(十七)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对运用价格和收费手段筹集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负责价格的宏观调控,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发挥其杠杆作用,促使价格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十八)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授权对城市供水价格、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公办幼儿园收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天燃气庭院管网配套服务及供气等价格、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县域内农村公路客运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短期培训教育收费等定价内容进行管理。   

(十九)依法组织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二十)依法对县域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授权监督检查在本县范围内非本地管辖的行政、企事业单位价格和收费行为;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一)根据授权管理,在制定或调整列入《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组织进行听证;   

(二十二)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行为自律;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在本县范围开展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诚信、价格信息服务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受理本县的价格认证工作;   

(二十四)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二十五)负责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初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认定工作;   

(二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计划股、社会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招标投标协调监管办公室、农村经济股、工交能源股、环资地区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价格监测股

(二)预算单位构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461.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61.8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9.9 万元,主要是有新增项目,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461.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98.2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4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9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23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9.9  万元,主要是有新增项目,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61.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8.23  万元,占 86.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45  万元,占 8.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98 万元,占 3.24 %住房保障支出 11.23 万元,占 2.4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35.19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26.7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83.2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3万元,上升13.86%,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3.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6.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0  万元,其中,其中,机关大楼维修预算20万元,装备购置费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五)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度预算专项项目支出110万元,其中争资跑项经费30万元、招商引资2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及后续产业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按照衡山县人民政府山政办[2018]8号关于印发《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8年11月1日衡山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开展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还有易地扶贫后续工作。乡村发展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

(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1_925281.收支预算总表(一)

2_47826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二)

3_393363.部门收入总表(三

4_839604.部门支出总表(四)

5_2703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五)

6_93792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六)

7_91388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七)

8_7628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八)

9_178839.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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