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城2路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

山发改〔2016〕04 号

关于调整县城2路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

衡山县嘉年华城市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制定新能源空调公交车2路线票价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调〔2015860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城2路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客运定价成本进行了测算,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参照周边县市票价水平结合我县公交行业未来发展情况,经报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路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路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调整为每人次2元,普通公交车(非空调车)票价继续保持为每人次1元。

    二、居民刷卡乘坐新能源空调公交车实行8.5折优惠。

    三、学生月票不作调整。

四、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公交

五、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含伤残军人、因公致残警察)、五保户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公交  

以上价格自2016年1月31日起执行。你公司要落实好各项票价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线路,方便大家出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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