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衡山县县城出租车运营成本的监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衡山县县城出租车运营成本监审 

  2、项目由来:该项目因衡山县县城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由衡山腾达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经衡山县发改局审定符合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特授权衡山县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本次成本监审。 

  3、审核对象及范围:对衡山县城参加运营的出租小汽车单车运营成本进行测算。 

  4、被审单位基本情况:衡阳市腾达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衡山腾达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通过衡山县建设局的成实出组车招标竞标获得40台出租车的8年经营权,同年3月份,收购原衡山天成出租车有限公司60台出租车的经营权,现共有出租车100台。衡山腾达公共客运有限公司坐落在衡山县地址:五一中路167号,于2009年4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公司选用东风雪铁龙新爱丽舍1.6L排量小轿车(欧四排放标准)作为客运出租车辆。 

  5、审核工作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4月28日。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1、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第7号令); 

  (4)国家发改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5)国家发改委《客运出租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6)《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湘价成[2006]74); 

  2、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实施条例》。 

  3、调查方式 

  (1)向衡山县腾达公共客运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发放20份《衡山县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表》进行调查,收回调查表20份; 

  (2)到出租车企业调查了解出租车年运营里程、载客率、日载客次数等基本情况; 

  (3)向有关部门单位调查了解出租车运营数据; 

  (4)通过互联网查询有关资料; 

  (5)其他与运营成本有关的财务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 

  4、成本项目构成 

   根据《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衡山县县城出租车运营成本由驾驶员工资、车辆折旧费、行车燃料费 、车辆保险费、修理费、轮胎消耗费、车辆税费、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等组成。 

  三、成本审核的程序 

  1、通知衡山县腾达公共客运有限公司按规定及时提交成本监审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该单位提交资料如下: 

  (1)20份《衡山县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表》; 

  (2)出租车企业提供的出租车年运营里程等有关情况; 

  (3)其他与运营成本有关的财务资料。 

  2、衡山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审核程序。 

  3、衡山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实地进行监审工作。审核了衡山县腾达公共客运有限公司2016-2018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听取了衡山县腾达公共客运有限公司的意见。 

  4、衡山县价格成本调查队通过实地审核后,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的具体情况,提出成本审核有关意见,起草成本监审报告初稿。 

  四、成本构成和核算 

  出租车运营成本由驾驶员工资、车辆折旧费、行车燃料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轮胎消耗费、车辆税费、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等组成。 

  根据国家发改委《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核定成本数据如下: 

  (一)  车辆购置成本及车辆折旧 

  东风雪铁龙爱丽舍小轿车(排气量1.6升):车辆总价94300元(含购置税、计价器,顶灯)。 

     根据出租汽车的购置总成本,按照残值率5%(规定3-5%),再按折旧年限8年折旧计算,每年车辆折旧费为11198.12元,2016至2018年三年共计折旧费为33594.36元。 

  (二)车辆燃油费 

  根据《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第十九条规定“车燃料费根据当地道路、交通、地理特征等客观因素据实确定,但各车型平均百公里燃料消耗量一般不得高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百公里轿车产品燃料消耗量的10% 。”由于车辆燃油费占出租车单车运营成本比重较大,而汽油零售价格近几年变动浮动较大,鉴于我县核算出租车运营成本是为制定出租车现行运价提供依据,且出租车行业所购燃料均为92号汽油,我们以2016年至2018年的每年平均汽油零售价格作为核算依据,经过查阅核实相关资料,2016年至2018年92号汽油平均价格分别为:5.66元、6.39元和7.2元。国家工信部公布东风雪铁龙爱丽舍小轿车的百公里轿车产品燃料消耗量为6.8升,鉴于我县县城城区范围小,出租车运距较短,确定我县出租车百公里耗油7.48升,油耗标准分别为2016年40304元、2017年46523元、2018年52803元。从2016年起国家进行燃油补贴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2016年12200元、2017年11300元、2018年    元(2018年我省燃油补贴标准尚未发布,考虑2016年至2017年燃油价格呈下降趋势,燃油补贴参照2017年发放标准确定为8800元)。三年行车燃料费分别为2016年28104元、2017年35223元、2018年44003元,核定三年行车燃料费共计107330元。 

   (三)维修费 

  根据《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第十六条规定“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修理费包括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其中,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年预提额一般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1.4%,且实际大修理支出不再重复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待摊年限不得低于正常的大修理周期。日常修理费用据实确定。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合计一般不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核定日常修理费为566元/年、核定大修理费为1320元/年。 

   (四)车辆保险费 

  根据《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第十五条规定“车辆保险费按照当地保险公司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司乘险等四种基本保险的平均保费水平确定。”据调查了解我县强制责任险为2025元/年、第三者责任险为5743.45元/年、车损险2990.89元/年、司乘险2301.34元/年,合计保险费金额13060.68元/年。 

    (五)维修费 

  据调查出租车每6万公里需换一次轮胎,每年更换四条轮胎,每条轮胎300元。核定年轮胎消耗费1200元。 

  (六)车辆税费 

  根据《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第十七条规定“车辆规费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明令不得收取的费用不得计入。”据调查核定车辆安全检验费每年400元、营业税每年 1200元、卫生费每年50元。 

  (七)车票工本费 

    出租车车票工本费每年240元。 

  (八)驾驶员工资 

      根据国家发改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第七条关于“计入定价成本的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该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或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行业工资系数的乘积”,同时借鉴国家发改委《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出租汽车运营企业人员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职工的1.2倍。人员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人员数量和人均工资核定”的意见,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我县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016年28171元、2017年30537元、2018年32980元,结合行业情况确定每台车2个司机,驾驶员工资标准分别为2016年67610.4元/每车、2017年73288.8元/每车、2018年79152元/每车,核定驾驶员三年工资共计220051.2元/每车。 

   (九)上缴公司管理费 

      据调查核实出租车司机向公司上缴管理服务费10320元/年。 

   (十)经营权使用费 

    据调查2016年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为5000元/年,2017年和2018年不再收取。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衡山县腾达公共客运有限公司2016至2018年三年出租车单车运营成本分别为140268.52元、148065.92元、162709.12元,三年共计451043.56元。经调查衡山县腾达公共客运有限公司2016至2018年三年年平均行使里程分别为95200公里、97335公里、98045公里。根据我县实际并结合周边县情况确定我县出租车载客率为75%,据此核定2016年至2018年年载客行使里程分别为71400公里、73000公里、73534公里,三年共计行使里程为217934公里。核定该公司出租车三年平均单位成本为2.069元/车.公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基本车型档次确定:以东风雪铁龙爱丽舍1.6L排量车型为此次运营成本核算基本车型档次。 

      2、每车核定2名驾驶员。 

      3、2016年、2017年、2018年日均行使里程分别为272   公里、278公里、280公里,载客率为75%。 

   4、全年行使天数按350天计算(全年扣除15天,维修、保养8天、年检1天、病休、事休6天)。 

   5、本监审报告仅供定调价参考,不用于其他用途。 

  附表:衡山县出租汽车企业运营成本核定表 

                           

    

                                                                                      衡山县价格成本调查队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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