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4、负责五类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车辆注册、过户、驾驶人考试、审验、转籍等业务 ;

5、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等业务。

(二)机构设置

交警大队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至2019年11月,共有编制58名,实有人数62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58人,离退休4人;现有执法车辆1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交警大队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124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2.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0. 00万元,转移支付安排133.00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7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4.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45.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62.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45.56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74.9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35.0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9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04.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9.94万元、一些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41.3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运行经费541.3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车购置维护费10万元。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万元减少了51万元,主要是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在逐年减少,呈下降趋势。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85.4万元。主要为2020年单位办公设备、家具、零星修缮等。

(四)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4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22万元,项目支出541.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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