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16日,永和派出所全所民警、协辅警连续作战,两天共抓获吸毒人员7名,其中刑事拘留1人,强制戒毒2人,责令社区戒毒1人,行政处罚7人。
3月15日20时许,永和所民警巡逻至衡山县大桥社区皇城宾馆处,发现彭某滔(衡山沙泉乡人)有吸毒嫌疑,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衡山县执法办案区,经尿液检测,其甲基安非他命结果呈阳性,彭某滔对其3月16日下午在衡山县工业园吸食毒品一事供认不讳,目前,彭某滔因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毒品被处行政拘留并强制戒毒。
3月15日22时许,永和所接线报称衡山县开云镇城南廉租房内有人吸食毒品。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正在吸食毒品的彭某炫、彭某跃、王某、丁某华抓获。经尿液检测,四人甲基安非他明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彭某炫等四人对其在衡山县开云镇城南廉租房丁某华家中吸食毒品麻古一事供认不讳。目前,丁某华、彭某炫被行政拘留,彭某炫被责令社区戒毒,彭某跃、王某已被行政处罚。其中丁某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
3月16日21时许,永和所接线报称衡山县开云镇大桥社区郑家台街如意宾馆302房有人吸毒。接报后,我所民警立即赴现场,现场查获涉嫌吸毒人员罗某。经对罗某进行尿检,其甲基安非他明测试呈阳性。目前罗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并强制戒毒。
3月16日23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颜某科有吸毒嫌疑。民警依法传唤颜某科至执法办案区,经尿液检测,其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呈阳性。经讯问,颜某科对其3月12日在衡东县新塘镇火车站旁一旅社3楼房中吸食毒品一事供认不讳。目前,颜某科已被我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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