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公安局召开公务用车管理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杜绝公车私用等违反公务车辆管理的行为,切实为即将到来的公车改革工作做好准备,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我局于2016年8月8日下午召开了公务用车管理会议。会议由分管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工会主席杨孟华主持,局属各单位教导员参加。

会上,警务保障室组织学习了《衡山县公安局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重申了公务用车的批准权限和手续,要求公务用车统一填写出车单,并按层级报备审批,同时就驾驶员的纪律要求和车辆维修保养等进行了学习。 纪检、督察部门传达了省、市纪委对衡南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的湘DB4582公务执法车以及衡南县公安局一辆广汽传祺警车违反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追责处理通报,再次重申严禁公车私用和公车违规停放,以及公务用车实行报备审批制度和节假日公车使用向纪委、督察部门报备制度等规定。

工会主席杨孟华强调:一是严格执行。全局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公务用车填写出车单并按层级报备审批。二是带头执行。局领导和各中层骨干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相关规定,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怕麻烦”等思想。要通过上行下效,规范公车管理使用。三是严厉禁止。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禁止公务车辆违规乱停乱放等违反公务车辆管理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领导甚至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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