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细取证 肇事男子终服罪

  6月10日,衡山警方经过几番往返奔波和多方取证,终于让曾多次交通肇事逃逸,并企图百般抵赖的嫌疑人谭某承认了犯罪事实,成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去年5月13日22时16分,衡山县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人民路,一辆小车撞了一辆摩托车后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察。经过连续几天的调查取证,根据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保险杠碎片,结合周边路段监控视频资料,办案民警基本判定肇事车为车牌是湘Axxxxx的小车,而车主则是衡东县的谭某。同时办案民警发现该车未按规定年检,无保险记录,并于去年7月8日在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肇事后逃逸,至今一直未归案。

  在调查谭某资料时,民警获悉此人有吸毒史,并有多次犯罪前科。此次交通肇事逃逸,要想顺利将其捉拿归案,难度必将很大。为了尽快找到嫌疑人和肇事车辆,办案民警与衡东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多次赶到衡东县调查取证。5月22日,终于找到谭某并将其书面传唤至县交警大队进行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狡猾的谭某面对犯罪事实百般抵赖,只承认肇事车辆是他的,发生事故前和事故后的路段是他在驾驶,而事故发生时车辆是由同车的颜某驾驶,且逃回衡东县后颜某将车藏匿,对肇事车辆在哪里他也不知情,并说去年发生在长沙市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与他无关。案件的审理顿时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办案民警没有灰心丧气,继续搜集更加翔实的证据。民警一边做谭某家属的工作,试图通过亲情来感化他;一边寻找同车的颜某和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梳理。办案民警通过对谭某驾车过程中经过的电子卡口的时间和路程,推算肇事车辆的实时车速,认为谭某所说的“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是由同车的颜某在驾驶”的说法是在说谎。

  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办案民警结合颜某的询问材料再次提审谭某,在通过科学计算的数据面前,谭某无话可说。同时办案民警及时通过政策攻心,对谭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其阐明了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利弊。最后,谭某慑于法律的尊严,如实供述了其于去年5月13日驾驶湘Axxxxx小车,在衡山县城人民路与一辆驾驶摩托车相撞后逃逸的犯罪事实,同时也承认去年7月8日在长沙市雨花区发生的一起肇事逃逸案也是他所为,并于6月2日将肇事车辆交到了衡山县交警大队。

  至此,一起一车多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圆满告破,肇事当事人和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全部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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