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召开警务调查工作讲评暨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争创“为民、务实、清廉”警队活动动员会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6月11日上午在大队党员活动室,大队召开副中队长所长以上中层骨干会议,重点讲评2015年1-5月警务调查工作情况,并认真部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争创“为民、务实、清廉”警队活动,会议由教导员李顺国主持,县局督察大队长李君应邀参加会议。

首先,教导员李顺国组织学习支队2015年警务回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一季度警务调查情况通报,省总队印发的《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争创“为民、务实、清廉”警队活动工作方案》。

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大队长刘岳平对1-5月衡山大队警务工作调查工作进行讲评,总结产生不满意的具体情况为:一是接到没有伤人的122报警或事后报警的由于怕麻烦不想出警或不迅速出警,存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的的执法错误,让群众产生怨气;二是现场处警遇到有妨碍勘查情况和处理事故过程中有胡搅蛮缠的个别当事人时由于语言不规范,甚至以粗对粗让群众感觉民警态度粗暴;三是由于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准确或宣传法规政策不耐心,让当事人认为民警有意回避问题;四是现场出现拥堵时由于警力有限,不能及时保持道路畅通,造成群众对交警办事效率不满意。

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姜继春也对事故处理工作存在的接处警不规范、民警态度粗暴、有案不立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

县局督察大队大队长李君对如何加强警务调查回访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二是要加强责任感,三是要抓整改。

大队长刘红国要求各所、中队领导要负起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并将警务调查情况与精细化考核挂钩,从源头抓起,教育全队民警和协警讲纪律,讲规矩,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踏实工作,树立正确的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热情服务、规范执法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满意,以实际行动争创 “为民、务实、清廉”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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