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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8日 22时45分, S314线衡山县白果镇岳北村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两轮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小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白果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交警大队长刘红国也带领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与白果中队民警一起开展工作。通过连续奋战四天,并调取衡山各个地方监控,最后成功锁定一辆起亚锐欧红色小型轿车。经查证,该车牌系套牌,为衡东下线的绿色出租车,出租转非后新喷涂了红色油漆。肇事驾驶人赵某,39岁,本县一名林业局工作人员,系无证驾驶。肇事后,赵某将套用的假牌取下,把车开至衡山长青乡老家隐藏。 2月2日 ,在交警的规劝下,赵某将肇事车辆开至白果镇,本人于当天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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