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深入实施“两加强两提升”、“五标准五工程”警务战略,强力开展打击“盗抢骗毒”、严打整治“雷霆行动”、“卫士之光”百日竞赛等专项行动和公安转型提质升级“大讨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大局和治安大局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斗志,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绩效评估先进单位
警务保障室、国保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师古派出所、新桥派出所。
以上单位分别颁发奖牌,警务保障室增拨公用经费4000元,其他单位分别增拨公用经费6000元。
二、“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东湖派出所、贺家派出所、店门派出所、沙泉派出所。
以上单位分别颁发奖牌、增拨公用经费1000元。
三、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刑侦大队、白果派出所、店门派出所。
以上单位分别颁发奖牌,分别增拨公用经费5000、4000、3000元。
四、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两路口派出所、白果派出所。
以上单位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增拨公用经费1000元。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城关派出所、师古派出所、沙泉派出所。
以上单位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增拨公用经费1000元。
六、警务评议先进单位
纪检督察室、店门派出所、白果派出所、新桥派出所。
以上单位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增拨公用经费1000元。
七、优秀党支部
指挥中心党支部、国保大队党支部、刑侦大队党支部、交警大队党支部、城关派出所党支部、沙泉派出所党支部、白果派出所党支部、店门派出所党支部。
以上单位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增拨活动经费1000元。
八、“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先进个人
刘鑫、汪智鹏、旷建炳、李广、夏楚、李天逸、高小平、陈勇、谢峰、李志勇、郑元忠、廖铁军、刘新民。
以上人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400元。
九、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廖明磊、尹臻臻、吴仲、匡志谷、周斌、汤利军、彭开武、龙强国、谭煌、李科成、袁金凤。
以上人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500元。
十、优秀党务工作者
罗卫平、唐艳、宋云、许国富、陈卓荣、高运启、周斌、刘新民。
以上人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400元。
十一、优秀社区民警
罗 赛。
以上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奖金400元。
十二、内勤工作先进个人
赵也耀、陈文燕、李捷、王金亚、刘忆宁。
以上人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400元。
十三、优秀法制员
赵雪军、陈卓荣、罗海洪。
以上人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400元。
十四、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人员
赵雪军、赵可为、许国富、廖哲明。
以上人员分别颁发奖金3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鼓足干劲、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希望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弘扬“敢想苦干、奋勇当先”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推进全县公安工作转型提质升级走在全市前列,努力服务衡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平安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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