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6年下半年综治民调宣传工作,全面推介我局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衡山”创建活动工作,以及在此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衡山公安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确保一提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率)为目标,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提升我局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衡山”创建活动中舆论引导的影响力,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综治民调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确保我局下半年在全省的综治民调中实现明显进步。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
(二)宣传公安机关在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领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三)宣传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控预防犯罪、严打整治“雷霆行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作法和成效。
(四)宣传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和典型案例。
(五)宣传公安机关在服务群众,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
(六)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事例。
(七)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情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八)宣传防盗、防抢、防骗知识,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群防群治的工作上来。
三、宣传措施
(一)依托县内党政媒体加强宣传。在衡山电视台、衡山新闻网、新衡山报、衡山手机报等县内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对本方案中明确的宣传重点开展全面宣传。通过动态报道、现场报道、系列报道、深度报道以及电视台的滚动式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报道形式,形成强势宣传效应。
(二)依托县内自媒体加强宣传。积极加强与“衡山通”、“衡山生活通”等县内自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引导他们配合做好“平安衡山”建设的宣传工作。
(三)依托县局自媒体加强宣传。做大做强“衡山公安”微博、微信平台,组织各乡镇、村组干部和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关注我局官方微信、微博,不断提高“衡山公安”的粉丝量。同时开通“衡山公安视窗”短信宣传平台,覆盖全县城乡手机用户,不断提升衡山公安宣传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依托上级媒体加强宣传。积极加强与市、省,乃至中央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的联系,及时推介全局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衡山”创建活动中的亮点和精品。
(五)依托打击成果加强宣传。适时召开退赃大会,大力加强公安打击成果宣传。9至10月份期间,至少组织1次退赃大会。
(六)依托大走访加强宣传。要求民警在“三实”信息采集、执法执勤、侦查办案过程中,同时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实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全县公安机关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衡山”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新成果。
(七)依托传统阵地加强宣传。通过出动巡回宣传车、在乡镇赶集日设立宣传点、分片分社区组织召开警民座谈会、通报治安情况会,以及刊板报、墙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大力营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衡山”创建活动的氛围。各派出所要在辖区内的主要交通路口、显要位置悬挂横幅4幅以上,张贴标语100幅以上。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人员保障。抽调城关派出所民警谭宗阳到政工室帮助工作,专司宣传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解决专项经费用于制作播出专题宣传片、印刷宣传资料、在媒体上开辟行动宣传专栏、与各级媒体的联系沟通等民调宣传工作。
四、奖励措施
按照县局《绩效评估办法》关于宣传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年终一次性兑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督促内勤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实时上报单位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衡山”创建活动中的动态消息。各派出所、实战部门每周至少要向政工室报送1篇以上的宣传报道稿件或宣传题材。
(二)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辖区或职能范围内的宣传工作,要组织民警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入集市,开展禁毒、禁黄赌和防骗、防盗、防抢、防火的宣传,同时要积极配合,特别是在开展电视报道时,要安排专人配合进行电视拍摄工作,确保宣传报道的时效性。
(三)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宣传报道规定,所有宣传报道稿件、宣传报道题材均要先报政工室审核,由政工室统一对外开展宣传报道。要切合正确的角度进行宣传引导,防止引发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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