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城乡治理标准化,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丰富"衡阳群众"的组织、发动形式,为"平安衡山"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以平安稳定的县域社会治安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衡山义警"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衡山义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相关警种部门、城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治安大队),由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任执行副主任,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大队、法制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衡山义警"建设工作的整体谋划、统筹指导、组织保障和标准化等日常工作。
二、"衡山义警"队伍架构
在"衡阳义警"总体架构下成立"衡山义警"支队,由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任支队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任常务副支队长,城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任副支队长,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衡山义警"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应急演练、督导评估等工作。在城区按派出所辖区分别组建"衡山义警"一大队、二大队,由派出所分管副职任大队长,每个大队"义警"力量不少于100人。各大队依托警务室以社区为单位组建若干"衡山义警"中队,由社区民警或居委会干部任中队长。
三、组建"衡山义警"队伍
(一)局属相关警种部门特别是城区派出所,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迅速广泛发动以下社会力量完成第一批"衡山义警"队伍组建:
1.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专职内部保卫人员,符合"衡山义警"申请条件的,应当全部发展;
2.辖区内各单位、住宅小区、商住楼的保安人员,符合"衡山义警"申请条件的,应当全部发展;
3.住宅小区、商住楼的物业管理人员、楼栋长、成栋、多层出租屋管理人,符合"衡山义警"申请条件的,应当广泛发展;
4.临街商铺的从业人员,符合"衡山义警"申请条件的,应当广泛发展;
5.其他热心公益事业、平安建设,志愿成为"衡山义警"的退役军人、出租车司机、外卖快递员等各行各业群众,符合"衡山义警"申请条件的,应当积极发展;
招募的"衡山义警"本着"本人自愿、就近安排"的原则编入"衡山义警"中队统一管理。
(二)申请加入"衡山义警"队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推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3.热心公益平安事业,志愿成为"衡山义警"并从事平安志愿服务;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内,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无未处结的民事、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前科;
5.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能够尽职尽责,自觉按照要求开展义警活动。
四、积极推动"衡山义警"实体化运行
"衡山义警"依托"一呼百应运行管理平台"和"一呼百应"终端实行市局情指中心、县局情指中心、派出所综合警务指挥室三级联动扁平化指挥,日常工作由派出所综合警务指挥室安排调度;遇有突发警情或特殊情况由县局情指中心发布调度指令;特别重大警情或因重要工作需要由市局情指中心发布调度指令。"衡山义警"大队对所属"衡山义警"中队日常勤务进行监督管理。
"衡山义警"主要开展以下勤务活动:
(一)执行巡逻防控任务。在人流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医院、车站广场、集中夜宵摊点以及治安状况复杂的社区开展义务巡逻。
(二)执行"护校安园"任务。上、放学高峰时段,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驻点执勤,维护治安、交通秩序。
(三)协助执行安保活动任务。在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协助公安机关在活动现场非重点区域执行外围安保任务。
(四)协助开展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电诈、反毒品、火灾预防、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等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推行多元化勤务。根据"衡山义警"队员的职业技能、个人专长、个人志愿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疫情防控、交通文明劝导等工作。
五、落实各项保障
(一)落实装备保障。按照《"衡阳义警"个人装备配备标准》为"义警"配备统一标识的反光背心、肩灯、便帽,并根据应急处置、巡逻防控、"护校安园"等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警棍、警叉、盾牌、强光手电等个人装备。原则上每3名"衡山义警"配备一组警棍、警叉、盾牌、强光手电,每6名"衡山义警"配备一台"一呼百应"对讲机。中队长必须配备一台"一呼百应"对讲机。
(二)落实通讯保障。按照市局统一规划,建设市公安局情指中心、县公安局情指中心、派出所综合警务指挥室三级"一呼百应"运行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
(三)落实后勤保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为执行任务的"衡山义警"提供基本防寒避暑、饮水就餐保障,积极推动为"衡山义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义勇为的"衡山义警"要积极协调落实《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政策。
六、任务分工
(一)指挥中心:负责搭建本级"一呼百应运行管理平台",确保正常运行,健全规范"衡山义警"指挥调度机制。
(二)政工室:负责牵头"衡山义警"的宣传推广,研究制订"衡山义警"的配套激励措施。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制定"衡山义警"保障计划,统筹协调"义警"装备的购买配备。
(四)治安大队:负责"衡山义警"工作的统筹谋划、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标准化等日常工作,指导派出所在辖区内部单位、保安行业开展"衡山义警"招募工作。
(五)巡特警大队:负责对"衡山义警"开展巡逻防控业务培训。
(六)法制大队:负责对县公安局制订的"衡山义警"相关文件进行法律把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引导和发动"衡山义警"建设作为当前维护党的二十大平安顺利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这既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也是破解繁重公安工作任务与警力严重不足突出矛盾的有效举措,是公安机关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最大程度确保社会面安全稳定的有力抓手,广泛发动治安积极分子参与到"衡山义警"队伍中来,为全县社会治安平安稳定贡献力量。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衡山义警"由点及面的安全保障作用,相关警种部门和派出所要深入社区(村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保安从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个体经营者,广泛开展"衡山义警"招募宣传,营造"社会治安靠大家、共治共享保平安"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主动加入"义警"组织,不断壮大"衡山义警"队伍,确保在党的二十大前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对全县治安防控的有力补充和支撑。
(三)强化组织管理。"衡山义警"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发展"衡阳群众"品牌、创新群防群治工作的有益尝试和创新模式。要在"衡阳义警"总体架构下,多层次、多维度组建"衡山义警"队伍,充分发挥派出所"块"的作用和警种"条"的作用,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加强"衡山义警"的组织管理,以切实发挥"义警"作用为原则,加强"义警"的组织、培训、保障、考核、激励等措施,确保"衡山义警"持续性发挥应有作用。
(四)培树先进典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双微平台、抖音等新型媒体,大力宣传"衡山义警"品牌,大力宣扬"衡山义警"的优秀事迹,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平安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