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衡山县公安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条例》规定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局指挥中心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职能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公安工作动态、工作报告、破案信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等。

  3、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能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和准确。

  (二)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和内容。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将工作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进展、人事信息和财政信息等作为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除此之外,我局还开辟了衡山公安信息局域网,编制了《衡山公安》、严打工作简报、《衡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公安工作。

  (三)情况及统计数据。2016年,我局向县党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政策文件7条,通知公告5条,工作动态227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4条。在各媒体发表信息63篇,其中县级刊物9篇,市级刊物20篇,省级刊物24篇,国级刊物10篇。编辑《衡山公安》6期,严打简报12期,向省市公安内网发表稿件70篇,编辑《衡山公安》微信1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事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

  2017年,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民众知情权。二是优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四是确保公开时效。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便公众查询。五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受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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