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决算编制目录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决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和旅游区的规划和管理。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旅游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和旅游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旅游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和旅游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县乡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交通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和指导全县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4承担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出租车、县城公共交通、旅游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各乡镇和县本级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进出口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县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及申请、拨付和监管。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县乡公路和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的工作;培育、完善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负责全县AAA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复核以及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一、二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复核,三星级旅游饭店初评、推荐与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及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及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指导交通运输及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及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联系和指导交通运输及旅游协会工作。  

  11)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旅游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外经外贸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股、人事股、旅游产业发展股、交通战备股等10个职能股室。下设道路运输管理所、农村公路管理所、交通质量与安全监督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地方海事处、旅游服务中心六个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部门决算包括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一个行政单位和下属五个(道路运输管理所、农村公路管理所、交通质量与安全监督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地方海事处)二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1386.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42.27万元增加44.4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018年支出决算数1511.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46.43万元增加6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1386.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5.69万元,占总收入的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1.02万元,占总收入的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数15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33万元,占总支出的26%(工资福利支出33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5万元);项目支出1122.3万元,占总支出的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386.7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342.27万元增加44.4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11.6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46.43万元增加6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11.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46.43万元增加6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33万元,占总支出的26%(工资福利支出33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5万元);项目支出1122.3万元,占总支出的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11.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90.84万元增加82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交通建设资金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没有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89.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32.71万元减少43.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乡公路管理所年初预算纳入局机关预算,但实际支出决算单独报送。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78万元,比年初预算401.85万元减少68.07万元,主要是公路所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9.5万元一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5万元,比年初预算1.36万元增加24.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项目支出112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8.13万元增加864.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资金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没有纳入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2%;日常公用经费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8万元,公务接待费9.75万元,因公出国费7.05万元。比年初预算38.2万元减少5.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2.58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增加因公出国支出及机构改革将地方海事处、旅游服务中心等单位的支出包含在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8万元(局机关公务车和执法车各一台,海事处执法车一台,旅游服务中心执法车一台),公务接待费9.7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2545人次),因公出国费7.05万元(2人,省旅游部门组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61.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61.02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按上级要求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绩效目标考核,预算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44万元。大部份都是小微企业合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 2018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壹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项目抽调一台执法车及旅游服务中心、海事处各一台车没有计入)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副本衡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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