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分决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结余结转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决算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七、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重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重要职责: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和旅游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县乡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工作。
2、单位构成:部门决算包括县交通运输局一个行政单位和五个二级事业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服务中心、交通建设安全监督站、水运事物中心、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局内设12个股室。
3、编制及人员情况:年末编制数122人(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10人),年末在职人员155人:财政统发人员117人,临聘人员22人(改制企业负责人3人)。退休人员39人,遗属人员5人。车辆编制13台,实际13台汽车(城市客运服务中心以旧换新一台,暂未付款),1台电动巡逻车。其中:局机关4台(含1台电动巡逻车),道路运输服务中心3台,城市客运服务中心2台,执法大队5台。海巡艇一台。
二、总收入2699.0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8.74万元,比年初部门预算1480.27万元调增508.47元。
1、基本支出拨款1188.07万元,比年初预算1133.87万元调增54.2万元:死亡一次性抚恤金36万元(2个),县政府考核奖3万元,工资和社保等资金15.2万元。
2、项目支出拨款800.67万元,比年初预算346.4万元调增454.27万元:高铁沿线安全整治104.1万元,农村招呼站40万元,创文明县城56.7万元,道路疫情解困19.54万元,船舶垃圾转运25万元,西站整治30万元,伤残、改制人员14.7万元,2018年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35.9万元,2019年收入返回等59.2万元,交通安全24.83万元,其他项目44.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10.3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710.32万元,原因是交通建设专项资金没有纳入部门预算。
总收入调增的原因:一是年初部门预算只针对上年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未考虑调资等变动因素,也未考虑特定人员的政策因素(如伤残军人、企业改制人员等)。二是年初部门预算只针对上年底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和行政单位车辆数编制日常公用经费,而将其他应列基本支出的工作经费编制在项目支出中,与部门决算报表所要求的项目支出內容有些不太相符。三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含本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和上级专项资金拨款。
三、总支出3017.0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8.37万元
1、基本支出1348.41万元:人员经费1018.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0.04万元。
2、项目支出919.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6.7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64万元,资本性支出462.88万元。
从支出结构来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48.98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80.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了年初预算,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结构合理性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33.68万元,主要是治超经费拨款增加。
四、结余结转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321.02万元,本年收支差额-318.0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2.99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5.58万元,实际支出72.78万元(新增公务车辆购置预算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8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务接待费4.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15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30.04万元,比年初预
算数165.56增加164.48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5.5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6.52万元;工会经费因人员合并增加31.5万元;福利费因人员合并增加51.22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因人员合并增加71.61万元;维修费增加22.2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15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3.6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其他用车13辆,其中:局机关3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3台,城市客运服务中心2台,执法大队5台;单位无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
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良好。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