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为确保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就加强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落实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不等不靠,先查先改,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基础,为加强建成文明交通、形象交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和县纪委安排,专项治理组对全系统11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工作,重点督查指导各配合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整治成效、建章立制等工作。

三、阶段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底开始,到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三次集中督查活动、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全系统11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指导,做到与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跟进。总体上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及时完善制度。具体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底—5月初)

1、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各配合单位部署安排会,对11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配合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任务和要求。

2、工作调度。11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度,要求各配合单位工作有台账、整改有方案、成效有简报、整治有制度。

(二)全面督查阶段(5月初—8月底)

1、全面检查。对全系统范围内的11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主要查看配合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简报等资料,抽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涉嫌违纪案件线索,交由局纪委监察室进行查办。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形成督查小结,报局纪委。

2、集中督查。重点抽查“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主要看是否召开了专项部署会议;是否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分阶段按步骤就本单位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是否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是否对反映的问题整改到位;是否通报了正反典型;是否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凡是整改问题不深入、制度建设搞形式、作风无明显好转、工作无明显起色、人民群众满意度低的,对“一把手”一律实施问责。每次开展集中督查整治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形成文字性综合材料,报局纪委。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

1、建章立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全面总结。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确保专项整治目标明确不走样、方向正确不偏航、环节准确不漏项。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撰写经验总结材料,并报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周定德同志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袁湘麦,局纪委书记赵军及局监察室、局办公室、局人事股、局财务股、局安全股、县运管所、县公路所、县质监所、县客运办、县港航所、县水上监控中心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成员,专项治理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监察室。

二、尽责认真履职。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配合单位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问进度、问效果、问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好、制度不全的配合单位,要对主要负责人约谈,并公开曝光。二是收集汇总各配合单位上报的简报和经验总结材料,定期上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突出督查重点。要突出督查重点,既要准确把握重点督查的专项整治工作,又要善于抓住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2014 年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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