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山文明委〔2014〕1号)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弘扬雷锋精神、构建幸福衡山”为主题,以行业文明创建为重点,以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为建设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衡山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三、组织机构
组 长:袁湘麦
副组长:赵 军 曹冬云
成 员:王岳新 向红平 屈平军 曹建中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在全县出租车、公交车行业开展以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为己任,以营造良好的运营氛围,展示行业形象为目标的十佳出租汽车和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采取发出倡议、考核审查、公开公示、表彰奖励等方法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打造“雷锋式车厢”,从而规范出租车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为打造衡山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客运办)。
(二)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要求统一着装、要有“弘扬雷锋精神、构建幸福衡山”志愿服务横幅(也可在出租车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要配备有“县交通运输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队旗在两路口汽车站、城南汽车站等交通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开展交通法规解读、政策宣传、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公共设施周边的乱停车、占用公共设施、非法经营、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现象进行劝导,形成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新风貌。组织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主干道、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开展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的良好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分片包干、自己动手等方式,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特别是清理机关办公楼的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建立清洁卫生的长效机制,营造整洁、绿化、亮化、美化、有序的机关办公环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进行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迅速掀起学雷锋活动的高潮。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板报宣传和网络媒体等宣传阵地,不断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影响力,努力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学雷锋活动当作一项常态的工作来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完善考评措施,要认真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雷锋活动坚持不懈、常抓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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