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衡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市政建设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以提升行业文明、优化行业服务、改善行业形象为目标,以公交行业、出租行业、汽车站场为工作重点,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了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督促指导出租车公司、公交车公司召开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创省级文明城市誓师大会,在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开展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公交车、文明驾驶员活动;二是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文明城市公益短信2000多条;三是在公交车车身及公交车站牌、站点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标语60多处;四是在全县出租车、公交车上印制张贴文明礼仪提示语200多条;五是在出租车LED显示屏长期滚动播放3万余次文明礼仪提示语。
(二)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文明形象:一是做好公交车始末站、汽车站场配套建设服务,配合做好两路口汽车站、二中公交车停车场、公安局至城南停车场及城南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二是加大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六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纠无证经营、倒客、宰客、超范围经营、站外带客等违章违法经营行为。自5月份活动开展以来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出动车次10余次,派出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打击县城内非法营运车辆出动车次10次,派出执法人员35人次,共打击非法营运车辆180余台;三是配合做好校车运输源头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中、小、幼学生上、下学安全,我局运管所对辖区内各学校校车情况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次,执法车辆10余台次,查扣违法校车2台;四是配合综治办着力抓好衡山西站站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治理营运车辆争抢客源现象。同时为了方便西站旅客出行,我局运管所对没有取得经营权和证照不全的旅游车辆进行了查扣,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0余台;五是按照创建县级文明城市相关考核标准对总工会至大桥下、公安局至城南停车场、二中公交车停车场、东风路口至农村公路所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其中我局客运办负责的大桥停车场、二中公交车停车场的公共卫生,都是卫生死角,但是我们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积极打扫,确保了卫生整洁,受到了县城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连续8周的通报表扬。
(三)规范客运经营,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抓客运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规范公交乘车秩序。组织交通运输系统的文明乘车志愿者服务队,在城区重要公交站点引导市民排队乘车、礼貌让座。并通过向全县发出文明乘车倡议书,努力营造排队礼让的社会文明风尚;二是抓车容车貌整治。加强对出租车车容车貌、文明驾驶、文明服务的监管,规范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影响正常交通随意占道停车、违规拒载、不适用计价器等行为。为全面提升我县客运行业服务质量,我局运管所成立专门的稽查队对全县客运车辆车容车貌进行集中整治,检查车辆270余台,规劝和现场整改客运车辆车容车貌50余辆次,查处车容不整等违规行为5件;三是抓周边环境整治。规范了站内停车场的停放秩序,确保客运站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发车,做到秩序井然。加大了对客运站周边秩序的整顿,车辆喊客、拉客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客运站周边秩序明显改善;四是开展“爱心送考”活动,高考期间,我局客运办组织25台出租车在城区主要地段参与“爱心送考”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受到了县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好评。
二、正视困难,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县文明创建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一是我县公交车线路大幅增加,公交车始末站停车场和调度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却严重缺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畅通的需求;二城区主干道上还没有开设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远远不能满足停车需求,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建议加大对交通基础建设资金的投入,尽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二)交通执法环境仍有待提高:一方面部分车辆运营者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不配合甚至阻扰执法,导致执法执法环境不佳;另一方面是处罚难到位,在对查处违章车辆处理时,受“说情风”影响,存在取证难、扣车难、处罚难的“三难”现象,加大了客运市场整治难度。
三、下一步措施
(一)抓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提高全民参与交通的文明素质。
(二)抓整治,优化市场营运环境。一是继续强化出租客运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二是继续强化城区客运市场监管,畅通和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反馈乘客投诉,不断完善投诉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着重查处非法载客经营行为和节假日、雨雪天气部分出租汽车在城区打表范围内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和拒载等顶风违规行为;三是实时组织开展城区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转让和倒卖出租车客运经营权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一律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取消其客运经营权资格;四是继续加大城区公交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不断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网络,不断优化调整城区公交线路。
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精神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活动影响力,扩大活动参与面,把文明创建这项社会性、行业性、群众性、长期性的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为繁荣、发展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再作新贡献。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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