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山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山交字〔2023〕44                      签发人:郑飚

 

关于印发衡山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衡山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531

 

 


衡山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市局衡市交安监字[2023]143号文件,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运输事故”三大目标,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个人防护”四方责任,构建“制度机制完善、责任链条紧实、法治体系完备、系统治理有力、多元整治高效”五大体系,创造更加安全、优质的道路运输环境。通过三年系统整治,使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意识更加牢固,防控效能更加凸显,安全事故稳步减少。

(一)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格局,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高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三)安全意识更加牢固。道路运输安全文明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理念、行为不断普及和养成,道路运输驾驶人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安全承诺进一步加强。

(四)防控效能更加凸显。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公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通行环境更加安全。

(五)安全事故稳步减少。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力争不出现亡人道路运输事故和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二、整治内容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一些部门、机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监管失位等问题。

(二)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扛得不紧不实和部门联动共治不力等问题。

(三)源头管控方面。点整治道路运输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和公路风险管控不力等问题。

(四)安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道路运输、公路建管养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

(五)违法打击方面。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运输,7座以上客车非法营运,公交车、出租车“野蛮驾驶”等违法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

1.加强安全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抓好学习贯彻。组织观看道路运输、公路建管养运安全生产相关警示教育宣传片,结合安全生产宣讲,分级分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讲。(责任单位:局基建股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质安站)

2.健全考核工作机制。配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定期报送整治工作情况与考评结果。(责任单位:局整治办、局基建股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质安站)

3.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局基建股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质安站)

(二)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

4.构建道路交通常态治理机制。深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超限运输、非法营运治理等领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违法信息线索通报、落地核查、跟踪反馈闭环管理。加强高风险公路路段安全治理。

(责任单位:局法制股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5.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部门工作协作责任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整治、宣传教育引导等各环节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拧紧监管链条。(责任单位:局基建股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质安站)

6.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系统。推广运用科技创新成果,继续应用好“两客一危”智能监管平台、不停车治超信息系统等,构建隐患排查、风险预警、交办督办、整改反馈、考核通报、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7.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开展营运车辆源头清理,综合采取信息监控、定期巡查、暗访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督促企业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8.严格管控整治公路风险。常态化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监控设施不合理等问题,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急弯陡坡、穿村过镇、桥梁隧道等风险公路点段,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地区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公路路段“三必上”和平交路口“五必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创建工程、普通国省道交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局基建股、局公路管理股,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质安站)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

9.提升道路交通从业人员素养。督促道路运输、公路建管养运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资格考试、注册发证管理、从业管理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局基建股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质安站、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10.增强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对道路交通参与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人等行业群体,采取融媒体宣传、面对面宣教、短信提示等方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股,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11.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落实全交通运输系统重点部门、企事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责任单位:局基建股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质安站、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五)进一步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12.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营运车辆使用的动态监管,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联合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股局道路运输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13.整治不文明驾驶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综合运用“两客一危”智能监管平台等,全面推进动态联合执法,精准打击客危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违法行为;加大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力度,落实通报抄告制度,实现“一违联治”。强化多部门联勤联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重点监管,紧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坚持突出违法严厉惩处、轻微违法教育提醒,严查7座以上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野蛮驾驶”行为。(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系统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有关单位要对照前三年(2020-2022年)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坚持现有工作模式、机制和保障渠道不变,对照本方案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要将新三年整治行动与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督导检查。交通运输系统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关部门要将新三年整治行动纳入重点督查范畴,常态化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采取通报提醒、交办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推进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相关机构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依规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考核奖惩。有关部门、机构要采取通报提醒、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考核奖惩措施,严格防范较大或以上等级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工作保障。有关部门、机构要加强基层基础力量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加大岗位教育培训力度。要将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经费保障及力量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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