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山委干[2015]27号
关于谭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衡山县委同意:
谭 斌同志任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兼)、委员职务;
陈忠元同志任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江 南同志任衡山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书记;
肖吉平同志任衡山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周小国同志任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李待琪同志任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党委委员、书记;
丁衡平同志任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黄润葵同志任衡山县农业局党委委员、书记;
成岳云同志任衡山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衡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党总支部副书记职务;
李磊建同志任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委员、书记;
王岳文同志任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戴业纯同志任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余庆丰同志任衡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书记;
旷立伟同志任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书记;
颜 靖同志任衡山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李 刚同志任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
唐云翔同志任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王德柱同志任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郭晶亮同志任衡山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党组成员、书记;
杨 群同志任衡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免去周铁庚同志的中共衡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免去谢志凡同志的中共衡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职务;
免去杨祥坤同志的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成员,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秋良同志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杨俊传同志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柏林同志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黄润葵同志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超群同志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曹佳祥同志的衡山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戴玉辉同志的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冬初同志的衡山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刘 勇同志衡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因本次机构改革单位撤并、更名等,原任职务自然消免的26人,不再逐个办理原任职务免职手续,分别为:
原任中共衡山县委农村工作部(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长(主任)、党组书记黄润葵;
原任中共衡山县委农村工作部(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党组成员,衡山县经营管理局党组书记郭晶亮;
原任中共衡山县委农村工作部(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成岳云;
原任中共衡山县委农村工作部(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党组成员符汉文;
原任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江 南;
原任衡山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徐爱民;
原任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周定德;
原任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袁湘麦;
原任衡山县农业局党委书记李待琪;
原任衡山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彭赐敏;
原任衡山县商务局党组书记谭 斌;
原任衡山县商务局党组副书记易湘华;
原任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余庆丰;
原任衡山县卫生局党委书记聂水平;
原任衡山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江 毅;
原任衡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旷立伟;
原任衡山县物价局党组书记符立平;
原任衡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唐云翔;
原任衡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丁衡平;
原任衡山县工商局党组书记李磊建;
原任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王德柱;
原任衡山县旅游局党组书记杨 群;
原任衡山县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彭玲龙;
原任衡山县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周小国;
原任衡山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宗维平;
原任衡山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王岳文。
中共衡山县委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