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山委干[2015]28号
关于提名谭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衡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衡山县人民政府党组:
中共衡山县委同意提名:
谭 斌同志任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 南同志任衡山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待琪同志任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局长;
黄润葵同志任衡山县农业局局长;
李磊建同志任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周湘宁同志任衡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旷立伟同志任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颜 靖同志任衡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 刚同志任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戴玉辉同志任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免去肖秋良同志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冬初同志的衡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原为政府工作部门,因本次机构改革单位撤并,原任职务自然消免的10人,不再逐个办理原任职务免职手续,分别为:
原任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江 南;
原任衡山县科技局局长徐爱民;
原任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定德;
原任衡山县农业局局长李待琪;
原任衡山县商务局局长谭 斌;
原任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余庆丰;
原任衡山县卫生局局长聂水平;
原任衡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旷立伟;
原任衡山县物价局局长符立平;
原任衡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云翔。
上述提名任免人选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衡山县委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