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交许[2024]002号 签发人:郑飚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山楚湘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衡山汽车站至衡山西站城乡公交线路许可的报告》已收悉。依照《衡山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同意授予你单位将城南汽车站至萱洲线3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调整到衡山汽车站至衡山西站城乡公交线路运营,现就有关许可事项规定如下:
一、运营主体:衡山楚湘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二、运营方式:公司化运营,严禁挂靠、承包经营。
三、起讫点名称:衡山汽车站至衡山西站
四、途径道路:人民西路、金龙南路、107国道、九龙大道
五、途径站点:衡山汽车站、九龙、跃进、妇幼保健院、开云新区管委会、新二中(北门)、衡山西站
六、配置车辆数及车型:将城南汽车站至萱洲线3台(湘D02522D、湘D09499D、湘D06219D)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调整到该线路运营。
七、票价核定:以发改部门核定票价为准。
八、运营时间:首发车时间6:30,末班车时间17:30,
日发班次下限为5班/车,旅游旺季、节假日根据客运量适时调整发班频次。
九、运营里程:9公里。
十、经营期限:一年(试营运)。
十一、运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运营安全,为居民和游客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
十二、许可的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及投入运营的车辆必须服从本地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网络的规划布局和优化调整。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