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交旅字〔2017〕62号 签发人:赵卫平
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县公路局、局系统下属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国、省、市两会也将在春节前后召开。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因季节变化,人流量变化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造成不利的影响,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安委办明电[2017]54号、省厅湘交传电[2017]27号和市交通运输局衡市交安监字[2017]299号文件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和准备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
时至年末岁初,各项任务全面冲刺,交通运输繁忙,春冬季节,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把今冬明春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日程。秉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责任,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基层、到企业、到岗位。并深入分析本部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深入排查,持续完善各项安全措
各级各部门要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和隐患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分析行动中的经验措施和不足,从严从细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公路部门要对陡坡、急弯、桥隧等重点路段进行全面巡查,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要及时掌握公路运行状况等信息,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遇到雾、雪等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中断和堵塞情况,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做好交通疏导和旅客转运工作;要督促所属公路施工项目业主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根据冬春季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隐患,严防高空坠落和爆炸等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的明查暗访,城市客运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交、出租车企业和公交站场、出租车停靠点的明查暗访,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防冻、防雾、防风、防滑、防火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度,加强运力调整,强化安全检查措施,认真履行车辆动态监控职责,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切实抓好冬春季和节假日行车安全。
海事部门要强化水上客渡运和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督,继续把运输船舶和客渡运繁忙水域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作用;认真履行对港口、渡口、码头安全监管职责。
质安部门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所监管施工项目参与各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和野蛮施工行为。对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停工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注重应急,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保障工作。
一要强化气象预警。要加强与气象、公安、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分析和传递大雪、冰冻、洪水等级端天气信息,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二要强化应急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保证政令、通信畅通。
三要强化应急演练。各单位要根据冬季和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有效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四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的信息报送工作,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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