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三”

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重点工作落实,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提升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 从2015年起,加快建设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 切实加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公路运营三大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全面落实重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三”重点工作)。 力争到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 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

  1.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 2015年,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沪昆高速公路湖南段、长常高速公路, 以及全省重点渡口渡船、客运集散地、危险品港口码头罐区,由企业全面建成视频或在线监控系统, 并分别接入县市区、市州、省级行业管理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监管部门实行动态截屏抽查。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 力争2016年,形成省、市州、县市区和企业四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3.建设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2015年,启动《湖南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完善建立省级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公路运营等应急管理平台,并逐步实现与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连互通。

  (二)加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公路运营三大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

  加强行业安全基础建设,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作业现场管理, 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提高企业现代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1.水上交通。

  (1)推进渡口码头和客渡船标准化改造。 2015年完成510道渡口码头标准化改造;建造标准客渡船1920艘。

  (2)2015年重点推进安全紧急避险和港区锚地建设; 2016年前建成长沙市、常德市、岳阳市、衡阳市水上监管救助基地。

  2.道路运输。

  (1)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管理。 停止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和新的卧铺客车;对于现有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 不能避免凌晨2-5时运行的,又不能实施接驳运输的, 在经营期满后,不再许可延续经营。

  (2)强化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 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开展包车客运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一致性抽检核查; 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督促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从2015年1月1日起, 仍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一律不予通过年审, 并注销道路运输证。

  (4)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 严格实施通行条件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纠超员载客、非客车载客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3.公路运营。

  (1)建设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沪昆高速公路湖南段、长常高速公路动态监控系统。 2015年在上述三条高速公路布设道路视频监控设施系统,启动入口处称重系统建设; 探索建立货物识别系统;建立健全出口处置、处理办法; 升级公路监控及应急指挥管理平台。

  (2)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安保工程。 2015年全面治理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普通公路15000公里,提高公路通行安全条件。

  (3)大力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全面推广郴州经验,重点开展路面治理、车辆和货物源头治理、城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治理, 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

  (三)建立健全重大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预警提醒三项制度。

  1.建立健全重大以上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制度。 根据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对重特大事故和性质恶劣的较大事故的事发地, 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统一规格竖立永久性醒目警示标志。

  2.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制度。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由企业设立公告栏, 实时公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让广大从业者人人知晓。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行业管理机构在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实时播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 其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进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积极支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直相关单位要按照附件中明确的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报厅安委办。

  (二)加大安全投入。 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督促企业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政策, 确保在线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 确保预算资金和相关政策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每季工作调度通报、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切实加强督查督导, 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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