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和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当前及 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交通运输各项生产组织有序恢复,日益繁忙,交通运输安全风险也将进一步增大。为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切实认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要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要加强组织领导,从岳阳县"9·16"道路交通事故中举一反三,领导干部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克服侥幸思想和疲劳思维,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科学应对,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要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企业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及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压力传导到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重点企业要进行驻点督导。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着力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

二、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道路运输领域∶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依托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充分发挥"两客"智能监管系统作用。要重点落实好客运站进站安检、"八不出站"(在原"六不出站"基础上,增加"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工作不正常不出站、不播放安全宣传片不出站"这两项要求)制度。要以"两客一危"、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开展全面自查、督查,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安全管控和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要继续强化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动举报奖励机制有效运行,始终保持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高压严管态势。

水上交通领域∶要从涉及我省船运公司的"8·13"事故中举一反三,紧盯"三类重点船舶"(客船、危货运输船、运砂船)和水上构筑物,强化对客货运输繁忙水域、涉水工程作业区等重点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六不发航"等安全制度,加强对渡口渡船和乡镇非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要继续做好港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交通建设领域∶要从龙琅高速二标"6·25"事故中举一反三,盯紧"十项关键作业点"(架桥机、高墩立柱、满堂支架、挂篮悬臂浇筑、隧道施工、高边坡施工、临时用电、爆破作业、施工电梯和拌合场建设),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出现"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公路管养领域∶要加强养护巡查,及时消除危及公路安全运行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保护力度,完善公路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的部署和运用,加强"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有效查处涉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加强应急值守,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庆和中秋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和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到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要按照《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湘安发〔2020〕3号)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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