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交通运输企业:

随着元旦、春节假期的来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这给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带来了挑战。为严格落实上级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运输行业"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1. 交通运输系统公职人员带头在家过节,非必要不出湘、不出境。确需离湘的须严格按程序报交通运输局批准同意,回衡后视外出情况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2. 各单位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晚会、聚餐聚会、培训年会等活动。公职人员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3. 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原则上不得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能采取线上的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召开举办会议活动的单位,须承担主体责任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要制定详细规范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报县防控机构批准(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二、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4. 车站、码头渡口、公交站、客运车辆和船舶等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提示旅客佩戴口罩,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局道路运输股、局港航管理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驾驶员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局道路运输股、局港航管理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6. 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一米"线等措施,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站(岸)时段等(局道路运输股、局港航管理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冷链物流和快递物流管理。

7.开展冷链运输、快递物流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督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漏洞和死角。(局道路运输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9.督促冷链物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场站消杀制度及从业人员防护措施,严格落实运单登记等措施,确保货物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局道路运输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10.严格落实相关储备要求,加强药品、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统筹调度,实行动态储备管理,储备量应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疫情防控思想意识

1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深入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加强防治知识宣传,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公众主动采取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等防护措施,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其他相关工作,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切实补短板、堵漏洞,排除风险点(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值班值守

14. 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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