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9日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线索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线索摸排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常态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摸排内容
(一)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提供黑恶犯罪线索,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二)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明察暗访,紧紧围绕以下八个等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涉黑涉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等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等行业的涉黑涉恶势力;
5、在客运站、渡口、货运站等场所欺行霸县、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县霸等涉黑涉恶势力;
6、胁迫、煽动、组织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垄断、围堵政府机关和超载车辆集体冲卡闯关、暴力抗法,治超执法人员收取“月票”的涉黑涉恶势力;
7、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涉黑涉恶势力;
8、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黑恶线索深挖细查,跟踪到底,坚决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二、摸排方式
要拓宽摸排渠道,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全面摸排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时报送机制,发现线索要及时上报,并辅以相关简要材料佐证。请各单位(部门)于每月29日前将线索摸排情况报县局(一月一报)。联系人:县局办公室(扫黑办)周志艳,县局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734—5812397。要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